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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楓”正勁護民生 “專家意見書+司法鑒定”解糾紛

蘭州城關法院渭源路法庭作為城關區醫療糾紛集中審理法庭,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抓手,嚴格落實指導調解的法定職責,創設“專家意見書+司法鑒定”模式,妥善化解糾紛,用法治力量守護群眾安康。近日,一起矛盾激烈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在該模式護航下圓滿解決,彰顯了司法為民的生動實踐。

患者賀某曾因肩周炎到某醫院就診,院方術前僅告知擬行“關節松解治療”,實際卻實施了“左凍結肩經關節鏡探查術、滑膜清理術、肩關節松解術及肱二頭肌長頭肌腱固定術”,手術內容與術前告知事項存在實質性差異。2024年底,賀某因左肩袖、左肱骨頭損傷致病情明顯加重,一紙訴狀將醫院訴至渭源路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及殘疾賠償金等。

收到訴狀後,渭源路法庭迅速啟動“專家意見書+司法鑒定”醫療糾紛化解機制。首先委派專家調解員,圍繞案件基本事實、因果關係及責任程度等爭議焦點出具《專家意見書》,並依據該意見書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然而,因雙方對責任劃分存在分歧,首次調解未能達成一致。

經審查患者司法鑒定申請後,承辦法官啟動司法鑒定程式,並將《專家意見書》隨案移送至鑒定機構。司法鑒定結論出具後,經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承辦法官會同調解員依據《司法鑒定意見書》再次組織調解。但由於原告賀某因新傷情緒激動,醫患間信任崩塌,協商溝通二次受阻。

為有效消弭對抗情緒、引導理性化解糾紛,法庭激活“法睦心坊”心理疏導機制,邀請心理諮詢師與法官、醫學專家組成“調解鐵三角”。承辦法官運用法律規定明確責任,專家調解員提供醫學專業分析,心理諮詢師通過情感疏導平復對立情緒,三方協同促使雙方當事人逐漸消除對抗隔閡。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合意,醫院向賀某支付殘疾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合理賠償費用共計100000元,實質性化解了該起糾紛。

從“專家把脈”到“司法鑒定”,從“法理明晰”到“心理破冰”,渭源路法庭用機制創新破解醫療糾紛化解難題。這起案件的圓滿解決,是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縮影。通過“專家意見書+司法鑒定”雙軌機制與心理疏導的深度融合,法庭厘清了專業責任,修復了醫患關係,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下一步,渭源路法庭將堅守服務群眾之本,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打造特色案件品牌,在司法為民中躬身實幹,協同發力、久久為功,讓“小法庭”發揮“大效能”,繪就更多精耕善治時代和美“楓景”。(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