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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清水公安“3+一站式”提升行政復議訴訟質效

今年以來,甘肅省清水縣公安局聚焦法治公安建設目標,深入推進法治公安提標工程,以“行政復議訴訟實體化解”為攻堅目標,創新構建一案一策、制度創新、機制賦能的“3+一站式”工作模式,實現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糾錯率大幅下降,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公安執法水準全面躍升,打造了行政復議訴訟源頭治理的“清水樣板”。


一案一策“精準拆彈”

“當時太衝動了,這確實是我的錯,以後會更加注意交通安全。”5月16日,當事人張某對交通違章處罰提出異議並申請復議時,調解組主動到府釋法,最終張某撤回了復議申請。清水縣公安局立足群眾訴求,堅持個案研判、精準施策,創新完善訴前、訴中、訴後的“全流程”應對策略,高效化解行政復議案件。

訴前引導柔性化解,在訴訟受理前的關鍵窗口期,組建由資深法制民警、法律顧問組成的“金牌調解組”,精準把握立案前“黃金24小時”,主動對接申請人,通過“法律解讀+案例推演”組合拳,以專業法律分析結合情理疏導,幫助申請人明晰法律關係,推動當事人主動撤回復議申請,今年已成功促使8起復議申請主動撤回。訴中攻堅雙向發力,針對已受理案件採創新“雙線作戰”模式,對內督促涉案單位“登門釋法”,在開庭前充分釋法明理,力爭促成當事人庭前和解;對外積極與司法局復議機構、管轄法院溝通,詳細闡述案件背景與辦理流程,還原事實真相,統一類案處理標準,推動案件高效審結,案件平均審理週期縮短40%。訴後溯源標本兼治,針對責任非屬公安機關的案件,堅持“問題導向”,聯動街道、社區、行業等社會力量,對非公安主責案件開展“源頭治理”,引導當事人理性維權,推動糾紛實質化解,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事心雙解”。


制度創新固本強基

今年4月,在某企業與員工因勞動糾紛引發的警情中,清水縣公安局聯合司法、勞動監察部門、法院等部門共同參與案件評估,4次組織開展案前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補償協議,有效避免了該起事件的升級發展。

清水縣公安局堅持制度先行,制定《清水縣公安局案件流程管控工作指引》《清水縣公安局行政復議、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評估糾錯化解工作規定》等,將復議訴訟風險排查細化為12個關鍵節點,構建起覆蓋行政復議、訴訟案件全生命週期的執法風險防控體系。在案件評估化解過程中,創新採用“四方協同”模式,從當事人、公安機關、復議機關、法院四個維度全面剖析問題,精準找到矛盾化解平衡點,形成“風險預判—過程管控—復盤整改”的閉環管理。始終秉持“法理情交融”理念,在糾錯化解中充分考慮當事人實際訴求,引入“人民調解+司法確認”“行業調解+信用修復”等多元解紛機制,確保矛盾糾紛得到實質性解決,今年已成功化解4起疑難案件。


機制賦能激發活力

近日,在潘某涉嫌賭博的行政處罰復議案件中,清水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在全面評估案件的基礎上,及時指導辦案單位提交關鍵證據,最終復議機關維持了原處罰決定。

清水縣公安局依託執法監督管理平臺,建立行政復議應訴案件“三大評估機制”,動態監測案件進展、及時預警執法風險,為案件辦理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撐。建立“智慧+人工”驅動評估機制,搭建“執法風險預警平臺”,運用大數據對案件事實認定、證據鏈完整性等關鍵要素進行智慧掃描,同步組織法制監督員開展“人工會診”,今年已精準預警並整改執法隱患36處。建立“三級聯動”化解機制,針對重大複雜案件與法院、司法局啟動“專家聯席會商”,通過法律釋明、心理疏導、司法確認等組合拳,矛盾化解成功率大幅提升。建立“剛性+柔性”考核問責機制,將行政訴訟結果與民警績效考核、職級晉陞深度掛鉤,對敗訴案件實行“一案三查”——查執法過錯、查審核漏洞、查管理缺位,倒逼民警提升執法辦案水準。今年以來,推動整改執法瑕疵問題21項,開展專項執法培訓18場次,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提檔升級。(裴利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