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權責義務,切實提升集中統管效益,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管理。近日,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向廣東省委網信辦、省委金融辦、省直機關工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法院等省直黨政機關核發辦公用房分配使用證書。
本次核發的分配使用證書,厘清了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使用單位之間的權責義務。對使用單位而言,它相當於一張辦事“通行證”,可用於辦理法人登記、集體戶籍、大中修項目施工許可等事項,大大簡化了繁瑣辦事流程,提高了辦事效率。(林元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