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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醫大師:石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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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仰山男,漢族,中共黨員,1931年3月生,上海市黃浦區中心醫院名譽院長,主任醫師。1950年1月起從事中醫臨床工作,上海市名中醫。

人物簡介

石仰山,名錫煜,男,漢族,生於江蘇無錫。1950年高中畢業,從父石筱山學習中醫傷科,針灸,外科,並師從黃文東醫師攻讀醫學經典著作,1955年開業行醫,1968年進上海市黃浦區嶗山地段醫院任傷科主治醫師,1980年調入黃浦區中心醫院,1987年任黃浦區中心醫院副院長,傷科主任醫師至今。同年被推薦為上海市中醫藥學會常務理事,上海市傷科學會主任委員,聘為中國中醫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上海中醫藥大學首批兼職教授,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中醫藥研究院專家委員會名譽委員。1990年9月任黃浦區中醫醫院首屆院長。1983年,1985年,1987年三次榮獲上海市勞動模範,1986年獲全國衛生文明工作者,1991年首批享受國務院津貼的高級知識分子,1992年為黃浦增輝十佳個人,1995年評為上海市名中醫。上海市繼承老中醫專家學術經驗研究班指導老師。

家庭背景

其父為中醫。高中畢業後從父石筱山學習中醫傷科,針灸,外科,並師從黃文東醫師攻讀醫學經典著作。

人生經歷

1955年開業行醫,1968年進上海市黃浦區嶗山地段醫院任傷科主治醫師,1980年調入黃浦區中心醫院,1987年任黃浦區中心醫院副院長,傷科主任醫師至今。同年被推薦為上海市中醫藥學會常務理事,上海市傷科學會主任委員,聘為中國中醫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上海中醫藥大學首批兼職教授,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中醫藥研究院專家委員會名譽委員。1990年9月任黃浦區中醫醫院首屆院長。1983年,1985年,1987年三次榮獲上海市勞動模範,1986年獲全國衛生文明工作者,1991年首批享受國務院津貼的高級知識分子,1992年為黃浦增輝十佳個人,1995年評為上海市名中醫。上海市繼承老中醫專家學術經驗研究班指導老師。

2014年10月3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在京舉辦第二屆國醫大師表彰大會,授予石仰山“國醫大師”榮譽稱號。

科研成果

申請頸椎病,腰腿痛,骨質疏鬆症等課題三項,均通過市區級科學成果鑒定,其中一項獲上海市科度進步三等獎,兩項獲黃浦區科技進步一等獎。

學術觀點

氣血兼顧,以氣為主,以血為先。《內經》論疾病發生之理,是基於陰陽而歸結到氣血。《素問·調經論》説:“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

石氏認為:傷科疾病,不論在臟腑、經絡(脈),或在皮肉、筋骨,都離不開氣血。氣血之於形體,無處不到。《素問·調經論》説:“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説明瞭氣血的重要性。氣屬陽而血屬陰,故氣血是陰陽的物質基礎,氣血不和,即是陰陽不平而有偏勝;所以因損傷而致的疾病,亦關乎氣血陰陽之變。

石氏理傷的基礎原則,亦是氣血兼顧而不偏廢的。然而形體之抗拒外力,百節的能以屈伸活動,氣之充也;血的化液濡筋,成髓養骨,也是依靠氣的作用;所以氣血兼顧而宜“以氣為主”。不過積瘀阻道,妨礙氣行,又當祛瘀,則應“以血為先”。今以新傷來説,一般的內傷,有時發作較緩,受傷後,當時或不覺得什麼,過後乃發作,對此類病情,治法多“以氣為主”而予以通氣、利氣。倘為嚴重一些的外傷,如骨折、傷筋、脫臼等,其病態立現,其治就需“以血為先”而予以祛瘀、化瘀。臨床所見,症情變化多端,必須隨機應變。總之,“以氣為主”是常法,“以血為先”是變法。這是石氏理傷對內治所掌握的原則。

他甚至提出忠告:“有服下藥過後,其脈愈見堅大,醫者不察,又以為瘀血未盡而後下之,因而夭折人命,可不慎歟!”所以,對劉氏所説的“損傷一證,專從血論”應予以全面理解。明薛己作《正體類要》,在“正體主治大法”中,他提出“瘀血在內也,用加味承氣湯下之”的同時,更強調要調益氣血,如“青腫不消,用補中益氣湯以補氣”,“胸脅作痛,飲食少思,肝脾氣傷也,用四君、芎、歸、柴、梔、丹皮、”等,多處指出傷重更須“預為調補脾氣”,“預補脾胃”。

氣運作于全身,應該疏通流暢,如人體某一部分或某一臟腑發生病變或受到外傷,都可使氣的流通發生障礙,出現“氣滯”的病理現象。疼痛、胸悶腹脹、便秘納呆均是氣滯的表現,尤其遇到內傷,如胸脅迸挫傷,腹部迸挫傷,更為多見“氣滯”症狀。“血瘀”是指全身血流不暢因血溢脈外局部有“離經”之血停滯,因而局部會出現腫脹、青紫、疼痛。從傷科門診中遇見的脊椎壓縮性骨折病人來看,都有疼痛,轉側起坐艱難,胸悶,腹脹,便秘,納呆的症狀。

手法特色

石氏説:“手法是醫者用雙手診斷和治療損傷的一種方法。”手法首先是用於診斷的,比摸患處以了解傷情。摸法在歷代文獻中都曾提及,石氏則在運用摸法的過程中還注意比,與健側比與正常情況比。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更清楚地通過手法獲得診斷。以往,沒有條件用x射線檢查以輔助診斷,比摸是極為重要的。現在,x射線檢查十分普遍,而比摸手法仍不可忽視,還是傷科醫師應掌握的基本診斷方法。只有親手比摸,才能具體了解傷情,有時還可使某些早期在x射線檢查中難以明確的骨折得到臨床診斷。

診斷後即要以“穩而有勁,柔而靈活”的手法施以治療。石氏“一般常以十二字為用,即:拔,伸,捺,正,拽,搦,端,提,按,揉,搖,抖(亦作“轉”)”。拔,伸,捺,正主要用於正骨。唐代的《仙授理傷續斷秘方》治療骨折就是用這四種手法。拽,搦,端,提則主要用於上骱。拽是向前拉,搦是握住,《世醫得效方》説“拽直”,“搦教歸窠”。端為端托,提乃上提。這四種手法應用時往往兩手並用,左右分工。如右手或端或提,相機而行,左手為輔,或拽或搦;或助手拽搦,醫者端提,互相配合。按,揉,搖,抖多用於理筋。《傷科大成》用治傷筋説:“輕輕揉捏”,“搖動伸舒”。抖是用手抖動,也有舒筋的作用。

石氏就是這些手法還指出過兩點:一是“這十二法在應用上並沒有嚴格的界限,無論正骨,理筋,上骱,隨著需要可以互相換用。”因此,不宜機械地劃分這是正骨手法,那是理筋手法。二是理筋手法不獨用於傷筋,“接骨前後亦須注意理筋,使之活動順和”,“骨折接續後期,亦應以理筋為輔助手法”。這一點,石氏在臨證時極為重視,目前仍有必要予以強調。

石氏還認為:“用手綁扎固定的方法,似亦可附列于手法之內”。這主要是説明其重要性決不亞於正骨復位。尤其是骨折整復後,石氏必親手綁扎,多在損傷部位外敷藥物及棉花墊襯妥後,用綁帶先綁三圈,並在以後的包紮中注意使該部稍緊而得固定確實,兩端則較松,能使氣血流通。要求綁扎固定後的外觀是勻貼的,復診時當不鬆動,不變樣。這樣既能使患處不致再移位,又無包紮不當帶來的肢體腫脹,筋脈拘攣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