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被告謝某駕駛封閉式貨車撞傷原告于某,造成于某腰椎、肋骨及左外踝骨折,至今行動不便。于某訴至法院要求給付住院費及賠償金總計238,239.34元。
龍潭法院收到訴訟材料後,依法立案並向被告送達了開庭傳票。開庭前夕,法官庭前核實當事人能否如期到庭,得知被告謝某因涉嫌刑事案件被甘肅省金塔縣公安局拘留,後經甘肅省金塔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于2024年8月初移送甘肅省酒泉監獄服刑。
由於被告無法如期到庭,法官建議當事人和律師遠赴甘肅省酒泉監獄開庭。原告于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傷,至今行動不便,加之路途遙遠,交通費、住宿費無疑將增加訴訟成本,所以不同意去酒泉監獄開庭,案件陷入了僵局。這時,龍潭法院技術人員給出了新的思路,能否利用刑事協同系統的線上庭審功能,實現民事當事人的遠端開庭。該系統是去年吉林省法院全面升級網際網路庭審的新應用,構建形成覆蓋全國的跨網係、跨部門、跨地域的多方線上庭審業務。龍潭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均已建設線上庭審設備,支援巡迴審判、看守所刑事案件遠端開庭和監獄遠端提訊,可實現刑事案件網上跨部門業務流程全面協同。
龍潭法院技術人員聯合華宇駐地工程師多方努力,先後多次與吉林省高院技術處,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技術部門,甘肅省酒泉監獄溝通,終於確定2024年9月10日9時進行遠端開庭。
“請問你是謝某本人嗎?”
“是的,我是謝某本人,我承認上述案件事實……”
當被告的聲音從電視裏清晰地傳出時,本次跨越兩省多部門的庭審終於如期開庭了。原、被告雙方通過視頻網路實現了零距離溝通,面對面實時質證。隨著法錘的落下,本次庭審結束。
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龍潭法院幹警積極探索智慧法院線上庭審的新模式,嘗試將刑事遠端提訊應用於民事網際網路開庭,切實解決當事人的實際困難,盡最大可能地減輕當事人的訴訟成本,運用科技手段,提高審判效率,充分展現了智慧法院建設的最新成果,彰顯司法為民、司法便民的法治理念。(龍潭法院李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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