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充分能動履職,近日,和龍林區法院與琿春林區基層法院攜手將庭審“搬”進了三道村村委會,對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人孔某某于2022年5月1日,在明知水曲柳幼樹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情況下,仍使用砍柴刀砍了天然水曲柳幼樹11棵帶回家中。考慮到被告人孔某某住處距離琿春林區法院較遠,被告人孔某某已79歲高齡且為肢體三級殘疾,行動不便,為了方便其參加庭審、減少訴累,檢法合力將庭審“搬到”村民家門口,真正意義上實現便民利民。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現場宣讀起訴書,並進行舉證、質證,釋法説理、充分發表辯論意見。被告人孔某某表示在本次庭審中深刻認識到其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行為破壞了生態環境,損害了國家利益,當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
庭審結束後,考慮到孔某某出行不便,秉承著“司法服務有溫度”的原則,和龍林區法院的工作人員將其送回家中,並囑咐其要改過自新,被告人孔某某積極表示絕不會再犯。
和龍林區法院將庭審現場“搬進”鄉村,真正打通了司法為民的“最後一公里”,既為被告人提供了便利,又保障了被告人應有的權利,同時還彰顯了司法的溫情,實現了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及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該院將常態化開展此項工作,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檢察溫度。(和龍林區法院)
(編輯:葛磊 責任編輯: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