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為2643戶參保單位發放穩崗返還資金1000余萬元

時間:2024-07-04來源 : 中國網吉林作者 : 佚名

近日,延吉市社保局啟動2024年度穩崗返還發放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發放穩崗返還資金。首批于6月底前發放完畢,惠及參保單位2643戶,發放資金1022.12萬元。

據了解,穩崗返還是政府為穩定就業崗位、鼓勵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而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的補貼資金。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生産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地區生産産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非“僵屍企業”且參保主體為非機關事業單位;截至上年末已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且不欠繳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出現凈減員(忽略死亡、退休)或凈減員(忽略死亡、退休)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上年初參保人數30人(含)以下的參保單位凈減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的20%;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懲戒責任主體。

普通單位穩崗返還採取“免申即享”的方式,通過社保系統資訊比對篩選初步符合條件單位,公示無異議後即可享受穩崗返還。勞務派遣單位返還採用企業主動申請的方式,並提供包含參保人員用工形式、實際用工單位類型、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明細的《勞務派遣單位申請穩崗返還承諾書》。審核合格後,按規定撥付穩崗返還資金。勞務派遣單位收到穩崗返還資金30個工作日內,將需要全額撥付給實際用工單位的撥付憑證反饋給當地社保局,30個工作日內未撥付的應將涉及的穩崗返還資金退回社保局。

大型企業按照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60%的比例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及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實施。(延吉市委宣傳部)

(編輯:張寧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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