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龍法院法官巧妙週旋 化解近30年土地糾紛案

時間:2024-06-26來源 : 中國網吉林政法作者 : 佚名

近日,和龍法院頭道法庭充分運用“123合力聯調土地糾紛”解紛新模式,成功調解一起跨時近30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件,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1995年,原告趙某的父親生前作為農戶代表參加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承包了0.92公頃土地。1998年,原告趙某的父親將上述土地流轉給被告南某的父親。被告南某其父親去世後將上述土地流轉給被告尹某。現原告趙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南某、尹某返還土地。

辦案法官了解情況後,考慮到該糾紛時間跨度長,且雙方當事每人平均同小組村民,如果不及時化解,矛盾可能會進一步升級。法庭充分利用“123合力聯調土地糾紛”解紛模式,邀請村民委員會、村小組、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到村委會的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共同聯合調解。在調解過程中,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調解人員充分結合情、理、法,從不同角度向雙方闡明法律關係、權衡利弊,引導雙方互諒互讓、換位思考。整個調解過程持續近2個小時,在調解人員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南某、尹某自願放棄土地的使用權利,同時讓步一定的土地佔用期間費用。至此,該起歷時29年的土地糾紛得以圓滿化解。(和龍法院)

(編輯:張寧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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