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為民,他建立“海鑫法官説事點”
1988年大學畢業後,孫海鑫先後在3個鄉鎮法庭工作,在為農民提供法律服務的第一線,已經幹了35年。起初,孫海鑫跟一名資深法官搭檔。他們常常蹬著自行車到老百姓家裏,坐上炕頭,先聽村民吐完苦水,再把法律條款用土話一句句講給大家聽。他聯合司法部門在四平市梨樹縣沈洋鎮、小寬鎮分別建立了“海鑫法官説事點”。
“海鑫法官,有人欠我錢,躲南方去了!”詢問情況、解釋法條、出具文書……每次去法官説事點,孫海鑫就被村民圍了起來,忙得沒空休息。孫海鑫説:“有些村民不清楚法庭的職責範圍,只要來了,我都盡可能地給説説法理、想想辦法。”2018年以來,孫海鑫在固定時間到法官説事點辦公,現場為群眾調解糾紛、釋法明理,開展法律服務,涉及婚姻家庭、侵權、民間借貸等方方面面。沒有需要處理的糾紛時,他就地普法,春天講土地承包合同,秋天講糧食買賣,説事點是普法重要的抓手,專挑群眾身邊明天就可能碰到的問題講。據統計,“海鑫法官説事點”設立以來,已累計開展法律服務208次,接待來訪群眾2000余人,化解矛盾糾紛889件。
司法為民,他多元調解平糾紛
“‘楓橋式人民法庭’不僅要便民利民,更重要的還要將人民群眾的矛盾消除在萌芽中。”孫海鑫認為判決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做到案結、事了、人和。他曾審理過一起離婚糾紛案,王某因一場意外,經濟陷入困難,生活壓力大,與妻子經常鬧矛盾。妻子一怒之下來到法庭要求離婚。經過孫海鑫深入調查了解到,雙方感情基礎很好,已有兩個孩子,只是面對經濟壓力不能理性對待。於是孫海鑫對症下藥,用“家有一心、黃土變金”的道理啟發他們,反覆做夫妻雙方的調解工作,鼓勵他們勤勞致富。雙方都被孫海鑫的耐心和誠心所打動,最終和好如初。
廉政為民,他秉公執法守正義
在廉政建設方面,孫海鑫始終嚴格要求自己及全庭同志。他認為,要成為一名人民信得過的法官,必須兩袖清風,一塵不染。孫海鑫在農村法庭工作,有些當事人認為錢能解決一切。他處理過一起婚約財産糾紛案,雙方當事人都較勁,男女雙方都托熟人拿錢找他,被他拒絕了,他説:“我不會因為説情就枉法裁判。你們打官司不就是為了向對方要錢嗎?有給我的錢,在訴訟中雙方都讓一步,不就解決了?”經過孫海鑫的反覆勸説,雙方都作出了讓步,案件得以調解解決。
孫海鑫説,“建立‘楓橋式人民法庭’,必須要充分發揮法庭紮根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做‘離百姓最親近的人’。我們將為此繼續努力,真正讓溫暖的司法服務,紮根在百姓的心中。”(文明四平)
(編輯:周金玲 責任編輯: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