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三省一市”聯合發佈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時間:2022-08-03來源 : 中國網吉林作者 : 劉紅梅

7月29日,吉林、遼寧、黑龍江、大連“三省一市”稅務部門聯合發佈《東北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隨著該裁量基準的制定施行,東北區域內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各地標準不一致等問題將能得到有效解決。

為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三省一市”從“相鄰”到“相融”,加快東北全面振興、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由國家稅務總局駐瀋陽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瀋陽特派辦”)牽頭,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遼寧省、黑龍江省、大連市稅務局聯合起草了《東北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旨在通過打破省域界限,加強區域合作,努力打造統一的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新模式。

該基準制定工作於今年年初啟動,東北“三省一市”選派業務骨幹,成立工作專班,先後開展30余次線上線下調研和研討,通過網路公示、組織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方式,多輪聽取“三省一市”稅務、工商聯、行業協會、仲介機構、重點納稅人的意見建議,並報請國家稅務總局審核,歷經五個月,最終完成。

據了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八部涉稅法律法規,《東北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違反稅務登記規定、賬簿憑證管理規定、納稅申報規定、稅款徵收規定、稅務檢查管理規定、發票及票證管理規定、納稅擔保規定等7大類55項稅收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進行了統一規範。在處罰標準的設置上,以“定額+幅度”方式,逐項設定裁量條件和處罰標準,實現稅務行政處罰“一把尺子”,在處罰標準上充分考慮東北區域執法實際,更加兼顧公平、透明和可操作性。

該裁量基準在內容上,具有三個特點:一是科學性和合理性相統一。明確“罰”與“不罰”的界限,科學設置裁量條件,實施定檔分階裁量,做到“當罰則罰”“過罰相當”。二是稅務執法柔性和剛性相統一。對於輕微違法行為,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給予不予處罰、“首違不罰”或較低標準處罰;對於偷、逃、抗、騙、虛開發票等性質嚴重的稅收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體現稅務執法剛性。三是系統性與靈活性相統一。配套使用稅務行政處罰輔助裁量系統,對申報、發票等43項日常違法行為實現自動計算並固化處罰結果,規避處罰隨意性風險,確保處罰結果公平公正。

《東北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對於施行前發生的但稅務部門尚未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的稅收違法行為,按照原規定處理,但依據《東北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處理有利於稅務行政相對人的,按新規定處理。(吉林省稅務局

(編輯:王唯健  責任編輯: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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