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一庭兩所”聯調共建 建立矛盾化解新途徑

時間:2021-12-27來源 : 中國網吉林作者 : 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

為貫徹落實《關於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意見》,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社會治理末端用力,助力法治鄉村建設,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強化糾紛化解力量,拓展多元立體的矛盾化解新途徑,自2018年開始,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深化“楓橋經驗”過程中,開始研究探索以法庭為主導,聯合轄區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建設旨在化解基層群眾矛盾糾紛的一體平臺,通過構建“法公聯動、法司聯調、優勢互補、糾紛共解”的“一庭兩所”矛盾化解新途徑,將糾紛化解在源頭和訴前,服務鄉村全面振興。

一、前期準備

經過2年來的深入摸索,在取得初步經驗、得到市委政法委充分肯定的基礎上,2020年6月18日,在梅河口市委政法委主導下,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與市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召開了庭所共建大會。圍繞發揮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聯動聯調作用,進行研究部署。會上成立了庭所共建領導小組,並由梅河口法院三個派出法庭庭長同全市二十四個轄區派出所所長、司法所所長共同簽署了《庭所共建備忘錄》。梅河口市委政法委以聯發1號文件的形式,于2020年6月初下發了《關於開展人民法庭與轄區派出所、司法所聯動聯調共建工作方案》。

二、明確工作職責

法庭、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橫向整合力量,協同發揮作用,在開展活動中定位準確,各有特色,法院發揮專業優勢靠前服務,抓早、抓小;公安派出所發揮一線優勢主動協調,及時發現、控制;司法所發揮親民優勢調防結合、標本兼治,形成協調聯動機制。

(一)人民法庭職責

1.人民法庭加強“巡迴審判”,法庭法官定期每月一次選取路途遙遠、矛盾糾紛集中的鄉村進行現場巡迴審判,對具有重大教育意義的案件,應積極進行現場巡迴審判,同時加強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的推廣。

2.法庭法官每月到農村警務室與包村民警、駐村警務助理共同開展一次糾紛調解,進行業務指導;人民法庭每半年分轄區組織農村警務助理開展一次業務培訓。

3.加強對法治鄉村建設的指導,強化對農民權益的延伸保護,根據各村情況,適時就村委會換屆選舉、農資糾紛、土地糾紛等發出司法建議,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二)派出所職責

1.繼續深化“一村一警”工程,由一村一警實現村村覆蓋,發揮農村警務助理對轄區居民熟悉優勢,推廣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的應用,為農村百姓糾紛化解提供便利。

2.農村警務助理要全面掌握本地矛盾糾紛的總體情況,尤其對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和群體性事件的苗頭要高度警惕,及時列入排查調處。

3.農村警務助理要經常深入群眾,了解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及鄰里婚姻、家庭、債務等潛在的問題,發現矛盾糾紛及時調處。無法獨立調解的,及時啟動“庭所共建”聯調機制,同時做好矛盾糾紛當事人的思想和情緒穩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司法所職責

1.司法所培養壯大人民調解力量,在各村選定調解員候選人,聯合人民法庭、派出所進行統一培訓,做到村村有人民調解員。

2.司法所加強調解經費的保障,確保調解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取得成效

庭所共建大會召開以來,梅河口法院三個法庭共與轄區兩所共同調處人身損害賠償等案件共計143起,有93起達成調解協議。

2020年8月18日在央視社會與法頻道《現場》節目《一站解紛之綠水青山間的訴調溫情》大型網路直播中,曙光法庭聯合黑山頭派出所、黑山頭司法所共同調處的樹枝“串門”引發的紛爭在節目中播出,觀看人數達1200萬。

為進一步深化庭所共建,2020年6月30日下午,梅河口法院山城法庭、海龍法庭與轄區派出所、司法所、城建所、土地所、婦聯、民政辦等相關部門召開交流座談會,推動訴源治理進一步延伸,整個共建共治格局在原有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基礎上加入了城建所、土地所、婦聯、民政辦等部門,形成了更加立體、完善的多元化解紛機制。

2021年市委政法委下發聯合文件《“一庭兩所”共建黨建聯盟小組實施方案》,“一庭兩所”以黨建聯盟小組形式開展政治理論聯學,優勢資源聯享,實踐活動聯辦,黨員隊伍聯建,矛盾糾紛聯解,作風紀律聯抓的“六聯”活動,創新基層黨建引領工作新格局。梅河法院第二黨支部的“天平聚力鑄黨魂,一庭兩所潤民心”被省高院評為黨建創新優秀案例。

“一庭兩所”聯調共建工作密切了各單位的關係,是一件順民心、順民意的事情,梅河法院凝聚多元力量,把它做好、做實、做到底,做出成績來,進一步實現資源共用、優勢互補、整體聯動、合力共建的社會矛盾糾紛治理新機制。(李響 閆旭 )

(編輯:趙岩  責任編輯: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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