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督執紀中用好用活鐵規利紀
發佈時間:2025-06-19 10:23:32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吳一凡法者,治之端也。2025年6月1日,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正式施行,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注入嶄新力量。法規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新監察法唯有在執行運用中得到逐步修訂完善,才能讓鐵規生威、制度長存。
經緯縱橫,監察覆蓋“無死角”。監察法的“新”在於監督網路的精密化。其以“全覆蓋”為鮮明標識,精準定位各類監察對象。無論身處行政、司法、教育、科研還是基層治理一線,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皆被納入監督範圍,全面消弭監督盲區。那些曾處監督邊緣的“非黨員村幹部”、公立醫院關鍵崗位人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等,如今皆有規可循、有法可依。如陽光普照,新法以嚴密法網確保權力運作于“玻璃房”內,讓任何角落的任性權力無處遁形。
刻度精準,程式正義“有尺規”。新法以精細刻度定義程式邊界,為監察權運作鋪設清晰軌道。從線索處置、初核、立案審批,到調查措施使用、涉案財物管理,每一環節皆有章法可守。對責令到案、責令候查和管護鑄造三把“殺手锏”,注入強勁動力。對“留置”等重點措施,新法進一步明確適用條件、場所設置、時限要求及權利告知義務,為調查工作套上韁繩。程式正義所鑄就的刻度尺,既賦予監察權威,更成為執法者抵禦風險、拒腐防變的堅實“護甲”。
數字賦能,科技監督“探照燈”。新法積極擁抱時代變革,將大數據監督明確寫入法條,如借助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提升監察效能,及時發現隱蔽腐敗問題。依託統一資訊平臺,監察機關得以貫通共用金融、房産、出入境等關鍵數據,讓隱蔽的利益輸送鏈條在智慧分析中無所遁形。從傳統“瞪大眼睛”到精準“數據碰撞”,科技為監督裝上穿透迷霧的“探照燈”,讓腐敗行為在資訊天網下無處藏身。
保障有力,權利守護“護身符”。新法在賦權同時,強化對監察對象合法權利的保障。明確規定當事人享有知情權、申請回避權、申訴權及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完善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內部監督與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權力行使者同樣受到嚴密的制度約束。權利保障條款如同“護身符”,在嚴肅調查中注入法治溫度,守護每一份程式合規、執紀合法,辦案正義。
新監察法已落地生根,然鐵規生威,貴在“活水長流”。唯有各級監察機關以行動為筆,在監督執紀一線將條文轉化為切實效能,讓制度機制真正“用”起來、“動”起來、“活”起來,方能使監察法煥發持久生命力,為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態築起堅實堤壩。(文山州紀委監委: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