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情化解“探望”糾紛,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發佈時間:2024-11-26 14:35:03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吳一凡原生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具有重要意義,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愛和母愛缺一不可。夫妻雙方離婚後,探望不隨自己生活的子女是人之常情,也是不少離異家庭實現親子互動的方式。但在現實生活中,離婚後一方阻止對方探望孩子,無疑會給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近日,關王廟法庭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原則,溫情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探望權糾紛案件。
基本案情
2014年10月,張某某與衛某某通過網路相識,後確立戀愛關係。2015年4月,雙方登記結婚,並於2019年生育一女。2023年11月24日,經法院判決,雙方均同意離婚,婚生女隨衛某某生活,被告張某某每月支付撫養費900元,後衛某某拒絕協助張某某行使探視權,張某某認為該行為侵害了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權益,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故訴至本院,請求判令衛某某協助其行使探望權,如衛某某不配合探視,將無理由變更撫養權。
裁判結果
昔日恩愛夫妻,雖破鏡難以重圓,但孩子是無辜的,本該天真爛漫的年紀,卻夾在父母中間,使孩子苦惱不堪,冷冰冰的判決顯然不是解決該糾紛的最佳方案。因此,承辦法官王鵬提前與雙方當事人聯繫,了解該案的來龍去脈後積極組織雙方調解,但雙方矛盾尖銳、情緒激動,經當庭調解、村治安主任參與調解均無果後,調解陷入僵局。
為妥善化解矛盾,王鵬法官前往當事人所在村委現場組織調解,並聯繫該村黨支部書記(省人大代表)、兩委委員、雙方父母共同參與,積極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耐心疏導當事人的情緒,從情理法多角度進行勸説。在王鵬法官的多番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逐漸平復心情,拋開偏見與怨恨,冷靜面對面溝通,共同為孩子健康快樂做細緻打算,在法官的建議下,雙方在探視孩子的問題上達成共識,並簽訂了調解協議,雙方矛盾就此化解。
法官提醒
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有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探望不是交易,親情更不能阻隔。夫妻雙方離婚僅僅是婚姻關係的終止,但父母與孩子的親情關係不會因此而終止,行使探望權既是法定權利,也是護航子女健康成長的精神需求,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均有著無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探望權的行使應以雙方互諒互讓、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為原則,在尊重孩子本人意願的基礎上,合情合理地確定探望權行使的方式、時間等具體事宜,共同為孩子營造一個歡樂和諧的成長氛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供稿:關王廟法庭 鄺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