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樓下愁 真情調解解民憂

發佈時間:2024-07-26 09:56:40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郭頂

俗話説遠親不如近鄰,和諧的鄰里關係是居民美好生活的基礎。近日,商城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發的鄰里糾紛。

某小區業主趙某(樓下)與業主王某(樓上)是上下樓鄰居。2021年6月王某開始裝修房屋,在裝修過程中,因處理不當,王某家房內的積水向趙某家滲漏導致趙某家房頂出現大面積破損。

為此,趙某多次與王某溝通,要求王某處理好滲水問題並對其房屋進行修復,王某認為滲水是房屋品質問題,不應由其承擔責任,後雙方經物業多次協商未果,趙某遂訴至法院,要求鑒定漏水原因及房屋損失。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張艷聯繫雙方當事人調解。王某對漏水事實不予認可,認為係開發商房屋品質問題導致趙某房屋滲水,趙某堅持要求啟動鑒定程式,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辦法官張艷前往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在物業公司的見證下,到王某、趙某房屋實地查看,了解到了房屋漏水點和經濟損失情況。並告知雙方司法鑒定費用高、耗時長,不僅會增加雙方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也不利於快速解決問題。在通過多輪“背對背”調解後,王某當庭支付趙某2000元賠償款,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至此,一場房屋漏水糾紛案件圓滿化解,雙方握手言和。

在日常生活中,鄰里之間難免會出現一些矛盾和糾紛。鄰里關係亦需靠“情”維繫,遇到鄰里矛盾,應多一點理解和包容,多溝通、多交流,換位思考,理性解決糾紛。

樓房漏水是生活中常遇之事,樓上住戶要積極處理,及時查明漏水原因並採取相關措施,防止給樓下住戶帶來生活上的困擾、經濟上的損失。同時,如因漏水給樓下住戶帶來財産損失,要主動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樓下住戶也應理解樓上住戶,漏水並非樓上故意為之,不能漫天要價或任由損失擴大。如漏水原因不明,雙方要共同想辦法。

商城法院將秉承“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司法理念,持續深耕訴源治理工作,強化為民情懷,聚焦民生關切,真正化解當事人的心結,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商城縣人民法院 楊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