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本是同根生 衝動傷人被判刑

發佈時間:2024-07-25 14:04:00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郭頂

俗話説“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兄弟之間本應該兄友弟恭。然而有兩位花甲之年的兄弟卻在家門口廝打到一起。

案件詳情

何某甲和何某乙係親兄弟關係,二人因宅基地糾紛積怨多年,常有口角爭執且互相看不順眼。

2024年1月11日,因被害人何某乙砍伐老屋宅基地相接部分樹木,引發二人爭執樹木歸屬到爭執宅基地權屬,兩人從對罵發展到廝打在一起。期間,何某甲用木棍毆打何某乙的臉部、腿部等位置,致何某乙左側腓骨頭骨折。經商城縣公安局鑒定:被害人何某乙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被告人何某甲的損傷程度未達輕微傷。被告人何某甲在案發後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主動到案。

案發時雙方均已60歲以上高齡,二人的矛盾糾紛經村委會、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調解,均未成功。

案件受理後,商城縣人民法院承辦法官潘潔立即向二人送達了法律文書並告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辦案中了解到二人的過往恩怨,發現被害人何某乙雖然情緒激烈、言語不忿,實為從被告人何某甲處爭一口氣,希望對於地界的糾紛能得到被告人何某甲的親口承諾;被告人何某甲也表示希望兄弟二人的矛盾能真正得以化解。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審理中,如果不能及時妥善處理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僅僅一判了之,容易埋下隱患或者激化矛盾,不利於案結事了人和。潘潔從二人的血脈親情入手多次組織調解,最終化解兄弟二人的心結,雙方在庭審前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人何某甲賠償被害人何某乙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伍萬元。履行完畢後,被告人何某甲取得被害人何某乙諒解,被害人何某乙撤回了對被告人何某甲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本院依法對被告人何某甲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辦。輕傷害案件雖是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的“小案”,但對當事人來説卻可能是“天大的事情”,處理不當就容易埋下隱患或者激化矛盾,引發更大的惡性事件。輕傷害案件的依法妥善處理,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感受,關係到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用心用情依法辦好每一個“小案”,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商城縣人民法院 楊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