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詐騙陷阱 共建安全生活

發佈時間:2024-07-24 09:09:09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郭頂

“我是某法院工作人員,因你涉及洗錢,需核實資金明細,請把錢轉入法院指定“安全賬戶”。”

“我是某廠家銷售人員,你在我公司現有5000積分可以付郵費免費換取禮品。”

“我是某證券公司人員,知道內部資訊可獲得高額報酬。”

你是否也接到過這樣的電話?

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檢察院近期辦理了這樣一起電信詐騙案件。

案情回顧:

2024年5月的一天,薛某莫名接到一通電話,對方稱薛某需要關閉其手機中某APP的免密支付,若不及時操作,該手機APP綁定的銀行卡存款將會被扣除,隨後薛某根據對方指示把錢提到銀行卡中,又下載了遠端控制軟體,並在電話中將收到的驗證碼、銀行卡號和密碼告知對方。電話挂斷後薛某通過銀行APP發現賬戶中4萬餘元已被轉至羅某賬戶,薛某發現被騙後報警。

經偵查發現,羅某某係從其朋友處得知提供支付寶賬戶可以賺錢,便將自己實名註冊的支付寶賬戶提供給朋友用於轉賬,並在轉賬期間幫助刷臉驗證。

法條連結: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

提高警惕:對於陌生來電、短信和網路資訊,要保持高度警惕,不點陌生連結,不下陌生軟體,不掃陌生二維碼。

核實資訊:在接到涉及資金轉賬、個人資訊等重要事項的電話或資訊時,要及時核實對方身份和資訊的真實性。

保護個人資訊:不隨意向陌生人透露個人敏感資訊,如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密碼、短信驗證碼等。

謹慎投資:在投資理財時,要選擇正規的投資渠道和機構,不盲目追求高收益,切勿向陌生賬戶轉賬。

警惕幫信罪,莫當“工具人”:切忌收集、收購、提供銀行卡、支付寶賬戶、微信賬戶等支付工具,拒絕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結算幫助,非法獲利。(文:劉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