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設】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稅收治理中開花結果

發佈時間:2024-05-22 16:23:25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海晏縣稅務局 | 責任編輯:郭頂

依法開具發票是納稅人在銷售商品、提供經營服務等經濟活動中所必須履行的義務,但現實中市場主體應開具未開具發票的行為較為普遍,企業群眾舉報反映也較多。為更好化解應開具未開具發票舉報業務辦理的難點癥結,有效推動舉報高效處理、督促市場主體規範經營,國家稅務總局海晏縣稅務局將與納稅人繳費人聯繫最為密切的第一稅務分局作為踐行“楓橋經驗”的基地,通過“晏稅強楓”稅費爭議調解處理機制,提升稅務部門輕微稅收違法舉報處理工作質效。

近日,一起涉稅違法舉報傳遞至海晏縣稅務局,舉報人表示銷售方企業在交易後剩餘190余萬元未開發票,經稅務人員多方聯繫,對方企業卻直接表示,舉報人所説不實,存在未結清尾款,雙方説法不一,並都表示將會訴諸法律,矛盾糾紛調解陷入僵局。鋻於買賣雙方未能協商一致,存在購銷矛盾,海晏縣稅務局啟動“晏稅強楓”調解機制。按照《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稅務人員通過情況核實、電話溝通、實地調查、約談調查、責令限期改正等方式要求銷售方企業正常開票,並告知若拒不開具發票,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在調解過程中,稅務人員充分聽取舉報人律師陳訴,並核查舉報人提供的各項證據,隨後積極聯繫銷售方企業法人,進行發票違法行政處罰公示及警示案例宣傳,增強警示和威懾作用,督促經營者依法依規開具發票,提高稅法遵從度。在稅務人員的溝通協調下,銷售方企業最終依規開具發票。隨後,縣局工作人員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告知開具發票是其應盡的義務,以及不開發票可能面臨後果。一場可能對簿公堂的糾紛在稅務部門的調解下得以化解。

今年以來,海晏縣稅務局以“金稅潤萬家”黨建品牌為引領,在辦稅服務廳設立“晏稅強楓”調解室,打造稅費爭議調解處理團隊。同時通過加強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協作,建立起黨政領導、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的基層稅收治理新格局,切實提高調解服務能力和水準,確保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矛盾化解于辦稅廳,構建集稅情收集,稅法服務,矛盾調解,法律救助,權益保護,風險防控六大功能為一體的基層稅收治理綜合體,精準為納稅人繳費人紓困解難。

下一步,海晏縣稅務局將進一步促進黨建與納稅服務工作融合,將稅費服務訴求和輿情分析辦理機制同各類工作有機銜接。將納稅人繳費人的需求作為工作的重點,定期統計分析處理情況,提升服務質效,營造良好的辦稅繳費環境,提升滿意度和獲得感。把“楓橋式”稅務分局建設與“政治機關”建設相結合,發揮基層稅收治理效能,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解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