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植物新品種權 讓世界充滿綠色

發佈時間:2024-04-23 10:33:53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雙流區綠化服務中心 | 責任編輯:趙茜

什麼是植物新品種:是指經過人工培育的或者對發現的野生植物加以開發,具備新穎性、特異性、一致性和穩定性並有適當命名的植物品種。

授予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需要具備的特性:

新穎性:是指申請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在申請日前該品種繁殖材料未被銷售,或者經育種者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該品種繁殖材料未超過1年;在中國境外銷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樹和觀賞樹木品種繁殖材料未超過6年,銷售其他植物品種繁殖材料未超過4年。

特異性:是指申請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應當明顯區別於在遞交申請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種。

一致性:是指申請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种經過繁殖,除可以預見的變異外,其相關的特徵或者特性一致。

穩定性:是指申請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种經過反覆繁殖後或者在特定繁殖週期結束時,其相關的特徵或者特性保持不變。

植物新品種享有的權利

一個植物新品種只能授予一項品種權

植物新品種的申請權和品種權可以依法轉讓

品種權的保護期限,自授權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樹和觀賞樹木為20年,其他植物為15年。

品種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品種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並且按照審批機關的要求提供用於檢測的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

植物新品種權所有人對其授權品種享有排他的獨佔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植物新品種權所有人許可,不得為商業目的生産或者銷售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不得為商業目的將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重復使用於生産另一品種的繁殖材料。

侵犯植物新品種所涉及的法律責任

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植物新品種權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故意侵犯植物新品種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植物新品種權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植物新品種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雙流區綠化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