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路不平摔倒受傷致假體移位,能索賠嗎?
發佈時間:2024-03-15 10:36:56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楊悅 | 責任編輯:郭頂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女孩做整容手術近日商城縣一女子騎車時因路面凸起而摔倒導致頦部假體移位及身體多處受傷那麼,假體修復費用是否屬於醫療費?
2023年6月21日上午8點30分許,原告丁某某駕駛電動車沿G220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至某大廈附近路面摔倒受傷。事發時,路面非機動車道內有長條狀凸起。經商城縣123456熱線辦公室現場確認,該路段屬被告某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職責管理範圍。事故發生後,原告丁某某多次就診,其全身多處擦傷、半月板損傷、臉部假體移位,並前往河南中醫院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整形美容科對瘢痕及頦部假體進行診治,經庭審核定原告的總損失共計兩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丁某某在允許通行的路面上駕駛電動自行車越過凸起路邊摔倒受傷,被告某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作為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證明已經盡到清理、防護、警示義務,管理上存在過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原告丁某某對路面觀察不力、遇情況採取措施不當,也存在一定的過失,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法院酌定被告某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承擔80%的責任,原告丁某某自行承擔20%的責任。隨著醫美行業技術和觀念的發展普及,人身損害賠償中關於醫療費賠償範圍的司法認定應當與時俱進。受害人就發生在面部、頸部等裸露部位、嚴重影響功能或美觀的疤痕進行修復産生費用的,應當認定為醫療費。原告丁某某因路面不平摔倒,致面部及膝部受傷、頦部假體受損,瘢痕修復及行“頦部假體取出術”治療費用達萬元,應當認定為原告丁某某醫療費損失。
道路的日常維護關係到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道路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道路的巡查,及時檢修、養護道路,盡到公共管理職責,公民的健康權受法律保護。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楊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