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以法治護佑民營企業“乘風破浪”

發佈時間:2020-08-19 13:35:01 | 來源:北國網 | 作者:符蓉 | 責任編輯:李媛

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達拉特旗人民檢察院立足法律監督職能,主動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迎合企業發展司法需求,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為地方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保駕護航。

一、加強制度供給,為服務企業復工復産提供制度保障

為全面貫徹中央、自治區、市委、旗委及上級院關於疫情防控、復工復産的決策部署,我院不斷加強制度供給,建立健全各項保障措施,讓每一家企業都能享受到最優質法治保障的“陽光雨露”。相繼制定《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企業的意見》、《達拉特旗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産的實施意見》(21條),對嚴厲打擊影響企業復工復産、阻礙企業物資暢通運輸、擾亂社會秩序和制售假劣醫藥用品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幫助企業妥善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民事、行政執法行為檢察監督等方面分別作出了詳細規定,不斷從法治保障的角度,破解著困擾民營企業發展的一個個難題。

二、強化措施保障,著力營造優質發展環境建設

一是充分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責,堅持正確的司法理念,依法查辦危害、破壞營商環境的犯罪。準確、及時、有效打擊及民生領域、金融領域、侵犯企業家財産權領域及經營自主權領域等的違法犯罪,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産權,依法懲治侵犯企業智慧財産權等各類産權以及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推動“三號檢察建議”有效落實。二要嚴懲侵害民營企業及其經營管理者合法權益的犯罪。嚴厲打擊涉黑涉惡勢力以暴力、脅迫等方式收取“保護費”、強買強賣等嚴重干擾民營企業正常經營的犯罪。三要突出懲治侵犯民營企業商標權、專利權、制假售假等影響民營企業公平競爭、創業創新、做大做強的犯罪。四要加強對涉及非公企業權益案件的訴訟監督。依法辦案的同時,強化釋法説理,積極主動化解矛盾,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三、延伸檢察職能,為市場經濟主體提供優秀檢察産品和服務

一是充分利用我院遠端視頻接訪系統和12309檢察服務中心“窗口”服務優勢,設立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為企業和經濟人士尋求法律諮詢、司法救助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針對民營企業來信,堅持7日內程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確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二是深入走訪多家企業,為企業送達了《疫情防控期間致復工企業建議書》,詳細了解企業復工及返崗人員詳細情況,查閱了相關資料,並與企業負責人進行了充分交流溝通,建議企業如遇有涉及政策適用的房屋租賃、勞動爭議、金融借款等民事、行政案件時,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的溝通,同時在法院、工商聯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協調和引導下積極進行和解。

下一步達拉特旗人民檢察院將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優、做實、做細法治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有效保障企業及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為達拉特旗高品質發展繼續貢獻好檢察智慧和力量。(符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