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加強網約車監管 拒不整改的平臺將下架APP

發佈時間:2018-06-06 14:51:21 | 來源:北京青年報 | 作者:劉珜 | 責任編輯:肖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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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門發文 明確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工作流程

網約車被約談拒不改將下架APP

昨天,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七部門聯合發佈了網約車管理的相關文件,明確加強網約車事中事後聯合監管工作。針對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從事網約車經營、線上線下車輛人員不一致等情形,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等主管部門可開展約談。若拒不整改,相關部門將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相應採取暫停發佈、下架APP等措施。

七部門發文加強網約車監管

昨天,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網路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68號,簡稱《通知》),明確了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工作流程。

《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運輸、網信、通信、公安、人民銀行、稅務、工商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建立網約車行業聯合監管機制。

針對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從事網約車經營、線上線下車輛人員不一致、資訊洩露、不依法納稅、不正當競爭、非法經營資金支付結算等違法違規行為,各相關管理部門可開展聯合約談。

約談後仍拒不改正的,相關管理部門可根據網約車平臺公司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相應採取暫停發佈、下架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等措施。

行政處罰將在網站上進行公告

文件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的APP等載體被暫停發佈、下架後,如果仍有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將被相關部門停止網際網路服務、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

此外,各部門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等市場主體實施行政處罰的,記于相應企業名下,通過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信用交通”等網站進行公告。

《通知》提出,要加強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應急響應和處置,探索利用網際網路思維創新監管方式,利用資訊化手段實現部門間和各部門內部資訊互通、資源共用,探索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從業人員、乘客及行業協會共同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機制。

專家:聯合管理將有效制止非法運營

交通部深化出租汽車改革首席專家徐康明表示,對網約車經營行為的監管如果僅僅依靠交通部門採用約談和罰款,無法有效制止網約車企業的非法經營行為。

政策發佈後,多部門聯合監管能夠充分依賴交通部門現有的線下監管手段,同時還可利用各部門的強項及整合各部門的專項措施,對非法網約車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聯合監管辦法強化了對網約車的監管機制,能夠更有效地對網約車運營進行監督管理,保護乘客的各項權益並有效制止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