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頻現共用單車“墳場”,誰為浪費負責?
發佈時間:2018-05-23 09:35:16 | 來源:新華網 | 作者:傑文津 王辰陽 余賢紅 馮國棟 汪奧娜 顏之宏 | 責任編輯:肖寒上海市江西北路、海寧路、武進路附近有一塊面積不小的拆遷地塊,一望無邊的各色共用單車堆放於此,宛如單車“墳場”。上海市交通委表示,這裡停放著1萬餘輛共用單車。
類似的共用單車“墳場”在多地頻現。“新華視點”記者日前走訪北京、上海、廣州、廈門、合肥、南昌等多地發現,有些地方往往舊“墳場”尚未清理又不斷增添新“墳場”,大量被廢棄的單車不僅佔用公共空間,還造成巨大浪費。
浪費資源、佔用公共空間“墳場”向二線城市蔓延
從2017年開始,共用單車“墳場”不斷進入公眾視野。這些“墳場”的面積從數百平方米到近萬平方米不等,停放的單車數量少則數百輛,多則十余萬輛,覆蓋了幾乎所有品牌。記者在7000余平方米的廈門“巨型墳場”看到,雜亂堆疊的“車山”高達10米左右,據説這裡的單車超過6萬輛。
《2018年中國共用單車行業研究報告》提到,2017年中國共用單車全行業累計投放單車2300萬輛、覆蓋200個城市,市場已趨於飽和,並且給城市交通公共管理造成巨大壓力。目前,已有杭州等12座城市出臺禁令,禁止企業再向城市投放新車。
記者調查發現,共用單車“墳場”不僅在北上廣深一線城市存在,而且不斷向二線城市蔓延。在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世茂林嶼岸小區附近,一塊面積兩三畝的空地被各類共用單車塞滿,一座倣古式涼亭被深埋在車海之中,勉強露出的飛檐格外突兀。記者目測,數量應在萬餘輛。就在數千米以外的武昌區和平大道附近,一個荒廢的體育場大約300平方米的地方,也堆放了大量共用單車。
江西省南昌市甚至出現了“水上墳場”。不久前,東湖區城管執法部門聯合漁政部門在贛江沿線專門組織了一次獨特的“釣車”行動,僅半天時間就從江中“釣”上來600余輛共用單車。記者還在該區三經路與下沙窩交界處的非機動車違章處理點內看到,5000多輛廢棄的酷騎單車整齊排列。
曾備受追捧的共用單車如今成了城市的痛點。記者在武漢幾處“墳場”看到,許多車輛外形完整,設備完好,還能發出滴滴的報警聲。一家共用單車企業負責人認為,“‘墳場’停放的車輛是巨大的資源浪費。”
此外,“墳場”大量侵佔公共空間,影響市民生活。記者發現,武漢等幾座城市的“墳場”有不少是體育場或面積較大的空地,還有一些位於地鐵站附近通道、道路綠化帶中,嚴重影響了市民休閒和出行。
“墳場”構成:違停違投被扣押的企業倒閉被廢棄的
據了解,共用單車“墳場”的車輛大致可分為兩類:被扣押的與被廢棄的。
各大企業往往選擇城市中心人流密集的黃金地段投放共用單車,短時間內造成大量違章停放。城管部門對違章停放和違規投放的單車,大多扣押處理。據了解,上海武進路附近一處就扣有違停共用單車1萬餘輛。合肥市城管局環境衛生管理處處長李大勇介紹,合肥扣押的基本上是佔道違停的車輛,去年七八月份數量達到峰值,各區扣押車輛累計達3萬多輛。
各城市“禁增令”出臺後,出現了大量違規投放的車輛。深圳、武漢、鄭州等地相關部門曾將某些品牌私自投放的數千輛共用單車一次性全部扣押,送進“墳場”。
此外,2017年至今,包括悟空單車、小藍單車、酷騎單車、小鳴單車等在內的多家共用單車企業倒閉,這些企業棄置的單車遍佈各地。
據南昌市城管委市政綜合執法處處長方政介紹,近年來先後有7個共用單車品牌進駐南昌,目前仍在運營的只剩下4個,倒閉的一家是酷騎公司。城管執法部門多次聯繫酷騎公司失敗,該公司目前人去樓空,留下數萬輛共用單車無人管又無法賣,只能成為“墳場”中的“僵屍車”。據悉,目前僅南昌市一地廢棄的共用單車就達4萬多輛。有研究機構稱,我國目前廢棄共用單車數量已超百萬輛。
“墳場”單車無人願意回收,應建立市場與政府“共用共治”責任體系
業內人士表示。被扣押的單車應被所屬公司領取,經妥善處理後重新投入使用;被廢棄的單車應作價處理或資源回收。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大量單車無人認領或遲滯認領,造成“墳場”持續增加和擴張。
據調查,企業認領單車積極性不高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共用單車本身價格不高,容易破損;罰款加上運費,取車成本讓企業得不償失。即便企業願意將自家車輛“撈出來”再利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負責武漢洪山區世茂林嶼岸小區附近“墳場”車輛清理的人員告訴記者,“各品牌單車被混放,清理自家單車難度較大,每人每天只能搬出20來輛,要完全清理完畢,需要不少時間。”另一家知名共用單車企業的廈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從“墳場”中取回車輛的完好率僅有5%。
廢棄單車即便作為資源回收利用也乏人問津。記者在58同城上找到了一家位於北京的金屬廢品回收企業,老闆表示,整車拆卸需要把塑膠零部件分離出來,工序麻煩,回收價格也不理想,“利潤薄,不划算”。
多位專家表示,解決共用單車“墳場”問題,必須在政府、行業、企業之間建立“共用共治”責任體系,運用法律、經濟、科技等手段綜合施策。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郭靂律師認為,共用單車企業進入破産程式後,一方面應當在保證債權人利益的基礎上,為待破産企業進行車輛清理、運輸、作價拍賣等創造有利條件和留出適當資源;另一方面應當對“甩手”企業負責人採取信用記錄或行業“黑名單”制度,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電子圍欄技術在消除單車‘墳場’方面大有可為。”公共租賃自行車行業專家張庭凱認為,“通過定位技術配合,凡是騎入禁停區便不能落鎖並持續計費,甚至可以通過技術設定,依照停放的距離有層次地減免費用,引導用戶到週邊停放,達到治理亂停放的目的。”(記者傑文津、王辰陽、余賢紅、馮國棟、汪奧娜、顏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