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搜索

四部門:推進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高品質發展

發佈時間:2021-08-19 10:57:51 | 來源:人民資訊 | 作者: | 責任編輯:李培剛

原題:四部門:嚴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 推進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高品質發展

據發展改革委官網8月19日消息,為推進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高品質發展,經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領導小組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及水利部辦公廳就“十四五”推進蘭州、洛陽、鄭州、濟南等沿黃城市和幹流沿岸縣工業項目入園及嚴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的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通知要求,嚴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各有關地區對現有已備案但尚未開工的擬建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對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的界定,按照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規定執行)要一律重新進行評估,確有必要建設且符合相關行業要求的方可繼續推進。清理規範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各有關地區對正在建設(含已建成未投産)的工業項目以及其他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要建立項目臺賬,加強日常監管。對不符合産業政策、“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規劃環評以及能耗、水耗等有關要求的項目,一律責令立即停止建設、投産,限期整改,在整改到位前,項目不得恢復建設、投産。對整改到位並恢復建設的項目,要繼續加強監管,防範再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此外,各有關地區要加強對已建成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的監管,全面梳理形成臺賬,逐一排查評估,有節能節水減排潛力的項目要改造升級,達不到國家或地方有關排放要求的要實施深度治理,屬於落後産能的項目要堅決淘汰。對違反産業政策、未落實環評及其批復、區域削減措施、産能置換或煤炭減量替代要求、違規審批和建設的項目,堅決從嚴查處,並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無望的堅決關停。


甘肅加強黃河流域工業污染源管控治理 探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白志紅18日表示,去年以來,甘肅加強沿黃38個縣級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嚴控嚴管新增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高耗水企業。
四部門:推進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高品質發展
為推進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高品質發展,經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領導小組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及水利部辦公廳就“十四五”推進蘭州、洛陽、鄭州、濟南等沿黃城市和幹流沿岸縣工業項目入園及嚴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的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黃河干流防洪工程二期重點將對幹流及支流進行全面治理
8月16日,記者從省水利廳了解到,隨著青海省黃河干流防洪工程一期順利“收尾”,該工程二期正積極推進,已完成可研初稿,重點將對黃河干流及支流進行全面治理。
相關部委
水利部 黃委會 文化和旅遊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發改委 國家林草局 國家文物局
流域省區
山東 河南 陜西 山西 內蒙古 寧夏 甘肅 四川 青海
研究機構
中國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 中國農業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地質科學院 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 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 中華文化遺産研究院 黃河勘測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