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首開《批評教育通知書》 柔性執法顯溫度
“本機關對該車此次違法超限運輸行為給予批評教育,請您單位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法定標準裝載貨物,規範貨物運輸行為……”近日,安溪縣交通局對一部閩C牌照六軸鉸接列車開出《批評教育通知書》,這是安溪縣交通局開出的首張《批評教育通知書》,對該企業輕微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作出了提醒。
原來,該車運載礦粉,車貨總重50.02噸,總品質超限1.02噸,超限比例為2.08%。該車符合《福建省治理公路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未超過車貨總品質限值百分之二十,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給予批評教育,不予處罰;造成危害後果的,對超過限值的部分,可以處每噸二百元罰款。”
執法人員通過取證調查認定,該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輕微,駕駛員及時改正到位,且沒有造成危害後果,便當即按照《福建省治理公路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督促邱師傅卸載分裝完畢,消除違法行為後,給予該車此次違法超限運輸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將《批評教育通知書》送達車輛所屬公司,督促其組織從業人員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法定標準裝載貨物,規範貨物運輸行為。
“這個治超新規定不錯,比較人性化!我會積極配合你們做好卸分載工作。其實,我們也不想超限,只是在裝載的過程中無法準確把控,導致偶爾會出現一點超限……”司機邱師傅表示。
這是安溪縣交通局避免“一刀切”執法的一個縮影。安溪縣交通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免罰不是不罰,也不是對企業違法行為放任不管。“我們主要通過批評教育讓服務對象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達到‘口服心也服’的效果,杜絕下次再犯,從而進一步提升相關企業自覺守法意識,主動配合支援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楊漳鳳 黃如瑩 裴錦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