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報訊(通訊員苗月平、田碩 記者孟憲峰)從廊坊市大氣辦獲悉,按照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進一步支援重點項目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全省重點建設項目生態環境領域保障和服務,優化環評審批,落實差異化管控,助力重點項目開工建設,經廊坊市政府批准,廊坊市168個項目被列入重點和民生建設項目保障清單,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要求全面停工停産。
納入廊坊市重點和民生建設項目保障清單的168個建設項目,按項目類型劃分,民生建設項目36個,省重點項目26個,市重點項目42個,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項目64個。按省相關要求,被列入重點和民生建設項目保障清單的建設項目應以一年內未因揚塵超標排放受到行政處罰、按要求安裝PM10線上監測設施並與主管部門聯網、落實《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各項要求,規範揚塵防治措施,揚塵治理水準達省、市先進水準並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和“兩個全覆蓋”要求為先決條件。
廊坊市大氣辦將會同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等市直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重點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差異化管控、執法幫扶工作,對於納入保障清單的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在執法檢查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發現多次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且不積極整改、不符合揚塵治理相關要求的項目,將及時在保障清單中剔除,做到重點和民生建設項目保障清單動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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