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青島擬取消公積金二次貸款間隔兩年期限 6月1日起執行
來源:中國網地産 2019-04-29 19:59:39
4月29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佈《關於取消我市住房公積金二次貸款間隔期限的通知》。
《通知》提出,取消青島市住房公積金二次申貸須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滿兩年的期限限制,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即可申請二次公積金貸款。
同時,二次申貸其他事項仍按原規定執行。本通知事項自2019年6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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