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了多年的房地産稅已具備開徵條件 業內認為房地産稅與降房價關係不大
不久前,《人民日報》公佈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包括房地産稅法在內的11部稅法同時亮相第一類項目,擬在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提請審議。後來有法工委副主任解釋,5年內將有116件法律草案列入規劃,將在任期內或者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其中就包括房地産稅法。於是就有了房地産稅5年內提請審議的説法。
正是這樣的説法,竟然在樓市裏出現了截然相反的兩個觀點,有人認為房地産稅來不了了,起碼這幾年沒戲了,5年才審議,那就是説離面世還早著呢。而另一派人則認為,5年內提請審議只是給了一個底線,房地産稅這把“劍”甚至可能在5年內的任何一個時點出臺。
爭議也代表著房地産稅足夠重要,影響足夠大,稍有風吹草動就會産生各種解讀。畢竟房子在過去很多年裏都是財富的象徵,而一旦在持有環節開始徵稅,甚至對多套房使用懲罰性稅率,勢必對房地産慣有的購買、持有思維産生巨大衝擊。那麼房地産稅是否做好了出臺準備呢?是否會影響房價呢?針對這些關注度較高的問題,北京青年報記者專訪了多位業內學者,也包括原全國人大財經委的立法專家,將給您一個盡可能全面清晰的答案。
多年來,持有環節徵收房地産稅一直被認為是懸在樓市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隨時都有可能落下,卻始終沒有落下。為什麼房地産稅的徵收總是雷聲大雨點小呢?
實際上主要是因為此前的徵收條件並不成熟。立法專家、經濟學教朱少平教授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嚴格來説,我們的房産稅一直都在徵收,只不過目前這種稅不包括住宅地産。熱議的房地産稅可能涉及住宅或土地,牽扯麵大,設計問題多,比如是否只對新房徵收,還是包括舊房也都要徵;是按買房時的價格徵稅還是按照評估價徵稅;評估價是統一價,還是不同區域各有不同;徵收體系怎麼設計;如何平衡財政收入與老百姓的負擔等等問題都要各方面審議和逐漸探討研究,統一意見。這也導致了歷時多年房地産稅都只存在於討論中。
58安居客首席分析師張波也表示,房地産稅的立法到徵收有三大難題,導致了遲遲不能出臺。難題一是“評估值”的確定,房地産稅徵收的稅基是對工商業房地産和個人住房的“評估值”,評估值本身的確認就是一個複雜的計算過程,涉及的外部影響因素也較多。難題之二是稅率的確定,全國一刀切的稅率方式並非適合於全國,更多可能性是地方存在更大的稅率選擇自主性。難題之三是如何平衡老賬新賬,尤其是高房價並不意味著高收入,房地産稅很可能加重一些人的生活負擔。對此,張波以微觀案例為例,現在北京、上海很多內城區的老房子都是價值1000萬元以上的,但生活在裏面的家庭並非富裕家庭,年收入不會超過20萬,如果按照1%的稅率計算,一年被收走10萬元,對於這些個家庭來説會是沉重的負擔。正是因為這些難點導致了房地産稅的出臺一直以來非常慎重,官方始終沒有給出明確時間表。
朱少平表示,房地産稅的徵收確實存在一些難題,但並非不可解決。過去沒有出臺是因為一直沒有抓手,直到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才確定組織班子去研究,去正式起草,確定了先立法再徵收的過程,房地産稅的立法過程才得以加快。
另外,上海和重慶在2010年裏開始試驗徵收房地産稅後,全國範圍內卻一直沒有落實。這裡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資訊不全,以前是根本不知道每個人有多少套房子,但現在已經完成了住房資訊全面聯網,一個人在全國有多少套房子,全都一目了然,再加上國稅和地稅的合併,這就為房地産稅在全國範圍內的計徵創造了有利條件。屆時,有可能旅遊房産、老家房産、郊區房産、市中心房産都要組合在一起,統一計算稅率。這也給房地産稅徵收提供了基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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