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指導意見發佈

來源:新華社 2018-08-19 20:52:08

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

(2018年6月15日)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脫貧攻堅工作納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作為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重點任務,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響脫貧攻堅戰。過去5年,我們採取超常規舉措,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脫貧攻堅,農村貧困人口顯著減少,貧困發生率持續下降,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邁出堅實步伐,貧困地區農民生産生活條件顯著改善,貧困群眾獲得感顯著增強,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進展,創造了我國減貧史上的最好成績。過去5年,我們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構築了全社會扶貧的強大合力,建立了中國特色的脫貧攻堅制度體系,為全球減貧事業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譜寫了人類反貧困史上的輝煌篇章。

黨的十九大明確把精準脫貧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打好的三大攻堅戰之一,作出了新的部署。從脫貧攻堅任務看,未來3年,還有3000萬左右農村貧困人口需要脫貧,其中因病、因殘致貧比例居高不下,在剩餘3年時間內完成脫貧目標,任務十分艱巨。特別是西藏、四省藏區、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以下簡稱“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不僅貧困發生率高、貧困程度深,而且基礎條件薄弱、致貧原因複雜、發展嚴重滯後、公共服務不足,脫貧難度更大。從脫貧攻堅工作看,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急躁和厭戰情緒以及消極腐敗現象仍然存在,有的還很嚴重,影響脫貧攻堅有效推進。必須清醒地把握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困難和挑戰,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一鼓作氣、盡銳出戰、精準施策,以更有力的行動、更紮實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貧困的難中之難、堅中之堅,確保堅決打贏脫貧這場對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攻堅戰。

按照黨的十九大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總體部署,根據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的進展和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完善頂層設計、強化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推動脫貧攻堅工作更加有效開展,制定以下指導意見。

一、全面把握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大扶貧工作格局,堅持脫貧攻堅目標和現行扶貧標準,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突出問題導向,優化政策供給,下足繡花功夫,著力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著力夯實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基礎,著力加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獲得感,確保到2020年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好基礎。

(二)任務目標

到2020年,鞏固脫貧成果,通過發展生産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確保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消除絕對貧困;確保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實現貧困地區農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實現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準,主要有:貧困地區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貧困村全部實現通動力電,全面解決貧困人口住房和飲水安全問題,貧困村達到人居環境乾淨整潔的基本要求,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因貧失學輟學問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實現貧困人口全覆蓋,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發展環境明顯改善,深度貧困地區如期完成全面脫貧任務。

(三)工作要求

堅持嚴格執行現行扶貧標準。嚴格按照“兩不愁、三保障”要求,確保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貧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確保有學上、上得起學;保障貧困人口基本醫療需求,確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貧困人口基本居住條件,確保住上安全住房。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標準,也不能擅自拔高標準、提不切實際的目標,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産生貧困村和非貧困村、貧困戶和非貧困戶待遇的“懸崖效應”,留下後遺症。

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做到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問題,做到扶真貧、真扶貧,脫真貧、真脫貧。

堅持把提高脫貧品質放在首位。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騖遠,更加注重幫扶的長期效果,夯實穩定脫貧、逐步致富的基礎。要合理確定脫貧時序,不搞層層加碼,不趕時間進度、搞衝刺,不搞拖延耽誤,確保脫貧攻堅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

堅持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正確處理外部幫扶和貧困群眾自身努力的關係,強化脫貧光榮導向,更加注重培養貧困群眾依靠自力更生實現脫貧致富的意識,更加注重提高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堅持開髮式扶貧和保障性扶貧相統籌。把開髮式扶貧作為脫貧基本途徑,針對致貧原因和貧困人口結構,加強和完善保障性扶貧措施,造血輸血協同,發揮兩種方式的綜合脫貧效應。

堅持脫貧攻堅與錘鍊作風、鍛鍊隊伍相統一。把脫貧攻堅戰場作為培養幹部的重要陣地,強化基層幫扶力量,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繫,提高幹部幹事創業本領,培養了解國情和農村實際的幹部隊伍。

堅持調動全社會扶貧積極性。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兩方面力量作用,強化政府責任,引導市場、社會協同發力,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

二、集中力量支援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

(一)著力改善深度貧困地區發展條件

推進深度貧困地區交通建設攻堅,加快實施深度貧困地區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加快實施深度貧困地區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加快深度貧困地區小型水利工程建設,推進深度貧困地區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進度。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農村電網建設攻堅,實現農網動力電全覆蓋。加強“三區三州”電網建設,加快解決網架結構薄弱、供電品質偏低等問題。加大深度貧困地區網際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加快實現深度貧困地區貧困村網路全覆蓋。推進深度貧困地區整合資金、統一規劃、統籌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推進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工程。加快岩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青海三江源生態保護、祁連山生態保護和綜合治理等重點工程建設。實施貧困村提升工程。

(二)著力解決深度貧困地區群眾特殊困難

全面實施“三區三州”健康扶貧攻堅行動,重點做好包蟲病、艾滋病、大骨節病、結核病等疾病綜合防治。加強禁毒脫貧工作,分級分類落實禁毒脫貧舉措。採取特殊措施和手段推動人口較少民族貧困人口精準脫貧。全面落實邊民補助、住房保障等守邊固邊政策,改善抵邊一線鄉村交通、飲水等條件,啟動實施抵邊村寨電網升級改造攻堅計劃,加快推進邊境村鎮寬頻網路建設。穩妥推進新疆南疆土地清理再分配改革,建立土地經營與貧困戶直接掛鉤的利益分配機制。

(三)著力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政策傾斜力度

中央財政進一步增加對深度貧困地區專項扶貧資金、教育醫療保障等轉移支付,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車購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等對深度貧困地區的傾斜力度,增加安排深度貧困地區一般債券限額。規範扶貧領域融資,依法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扶貧投入。新增金融資金優先滿足深度貧困地區,新增金融服務優先佈局深度貧困地區,對深度貧困地區發放的精準扶貧貸款實行差異化貸款利率。保障深度貧困地區産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民生發展等用地,對土地利用規劃計劃指標不足部分由中央協同所在省份解決。深度貧困地區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可不受指標規模限制,建立深度貧困地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使用機制。深度貧困地區建設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依法加快審批。在援藏援疆援青工作中,進一步加大對“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幹部選派傾斜支援力度。

三、強化到村到戶到人精準幫扶舉措

(一)加大産業扶貧力度

深入實施貧困地區特色産業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發展對貧困戶增收帶動作用明顯的種植養殖業、林草業、農産品加工業、特色手工業、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積極培育和推廣有市場、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産品。將貧困地區特色農業項目優先列入優勢特色農業提質增效行動計劃,加大扶持力度,建設一批特色種植養殖基地和良種繁育基地。支援有條件的貧困縣創辦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扶貧産業園。組織國家級龍頭企業與貧困縣合作創建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原料標準化基地。實施中藥材産業扶貧行動計劃,鼓勵中醫藥企業到貧困地區建設中藥材基地。多渠道拓寬農産品行銷渠道,推動批發市場、電商企業、大型超市等市場主體與貧困村建立長期穩定的産銷關係,支援供銷、郵政及各類企業把服務網點延伸到貧困村,推廣以購代捐的扶貧模式,組織開展貧困地區農産品定向直供直銷學校、醫院、機關食堂和交易市場活動。加快推進“快遞下鄉”工程,完善貧困地區農村物流配送體系,加強特色優勢農産品生産基地冷鏈設施建設。推動郵政與快遞、交通運輸企業在農村地區擴展合作範圍、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貧困戶聯動發展的利益聯結機制,推廣股份合作、訂單幫扶、生産託管等有效做法,實現貧困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建立貧困戶産業發展指導員制度,明確到戶幫扶幹部承擔産業發展指導職責,幫助貧困戶協調解決生産經營中的問題。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貧困戶提供便利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實施電商扶貧,優先在貧困縣建設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繼續實施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項目。動員大型電商企業和電商強縣對口幫扶貧困縣,推進電商扶貧網路頻道建設。積極推動貧困地區農村資源變資産、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制定實施貧困地區集體經濟薄弱村發展提升計劃,通過盤活集體資源、入股或參股、量化資産收益等渠道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在條件適宜地區,以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建設為重點,有序推進光伏扶貧。支援貧困縣整合財政涉農資金髮展特色産業。鼓勵地方從實際出發利用扶貧資金髮展短期難見效、未來能夠持續發揮效益的産業。規範和推動資産收益扶貧工作,確保貧困戶獲得穩定收益。將産業扶貧納入貧困縣扶貧成效考核和黨政一把手離任審計,引導各地發展長期穩定的脫貧産業項目。

(二)全力推進就業扶貧

實施就業扶貧行動計劃,推動就業意願、就業技能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和就業脫貧覆蓋面。鼓勵貧困地區發展生態友好型勞動密集型産業,通過崗位補貼、場租補貼、貸款支援等方式,扶持企業在貧困鄉村發展一批扶貧車間,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就近就業。推進貧困縣農民工創業園建設,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服務力度,推動創業帶動就業。鼓勵開發多種形式的公益崗位,通過以工代賑、以獎代補、勞務補助等方式,動員更多貧困群眾參與小型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建設,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等,增加勞務收入。深入推進扶貧勞務協作,加強勞務輸出服務工作,在外出勞動力就業較多的城市建立服務機構,提高勞務對接的組織化程度和就業品質。東部地區要組織企業到西部地區建設産業園區,吸納貧困人口穩定就業。西部地區要組織貧困人口到東部地區就業。實施家政和護工服務勞務對接扶貧行動,打造貧困地區家政和護工服務品牌,完善家政和護工就業保障機制。實施技能脫貧專項行動,統籌整合各類培訓資源,組織有就業培訓意願的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崗前培訓、訂單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推進職業教育東西協作行動,實現東西部職業院校結對幫扶全覆蓋,深入實施技能脫貧千校行動,支援東部地區職業院校招收對口幫扶的西部地區貧困家庭學生,幫助有在東部地區就業意願的畢業生實現就業。在人口集中和産業發展需要的貧困地區辦好一批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建設一批職業技能實習實訓基地。

(三)深入推動易地扶貧搬遷

全面落實國家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要求和規範標準,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進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比例,穩妥推進分散安置並強化跟蹤監管,完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嚴守貧困戶住房建設面積和自籌資金底線,統籌各項扶貧和保障措施,確保完成剩餘390萬左右貧困人口搬遷建設任務,確保搬遷一戶、穩定脫貧一戶。按照以崗定搬、以業定遷原則,加強後續産業發展和轉移就業工作,確保貧困搬遷家庭至少1個勞動力實現穩定就業。在自然條件和發展環境異常惡劣地區,結合行政村規劃佈局調整,鼓勵實施整村整組搬遷。今後3年集中力量完成“十三五”規劃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遷任務,確保具備搬遷安置條件的貧困人口應搬盡搬,逐步實施同步搬遷。對目前不具備搬遷安置條件的貧困人口,優先解決其“兩不愁、三保障”問題,今後可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壓茬推進,通過實施生態宜居搬遷和有助於穩定脫貧、逐步致富的其他形式搬遷,繼續穩步推進。加強安置區社區管理和服務,切實做好搬遷群眾戶口遷移、上學就醫、社會保障、心理疏導等接續服務工作,引導搬遷群眾培養良好生活習慣,儘快融入新環境新社區。強化易地扶貧搬遷督促檢查,確保高品質完成易地扶貧搬遷目標任務。

(四)加強生態扶貧

創新生態扶貧機制,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力度,實現生態改善和脫貧雙贏。推進生態保護扶貧行動,到2020年在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中新增選聘生態護林員、草管員崗位40萬個。加大對貧困地區天然林保護工程建設支援力度。探索天然林、集體公益林託管,推廣“合作社+管護+貧困戶”模式,吸納貧困人口參與管護。建設生態扶貧專業合作社(隊),吸納貧困人口參與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防護林建設和儲備林營造。推進貧困地區低産低效林提質增效工程。加大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支援力度,將新增退耕還林還草任務向貧困地區傾斜,在確保省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前提下,將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嚴重石漠化耕地、嚴重污染耕地、移民搬遷撂荒耕地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範圍,對符合退耕政策的貧困村、貧困戶實現全覆蓋。結合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對生態核心區內的居民實施生態搬遷,帶動貧困群眾脫貧。深化貧困地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鼓勵貧困人口將林地經營權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貧困人口資産性收入。完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讓保護生態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更多受益。鼓勵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購買貧困地區林業碳匯。

(五)著力實施教育脫貧攻堅行動

以保障義務教育為核心,全面落實教育扶貧政策,進一步降低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義務教育輟學率,穩步提升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品質。強化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聯保聯控責任,在輟學高發區“一縣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實施貧困學生臺賬化精準控輟,確保貧困家庭適齡學生不因貧失學輟學。全面推進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工作,重點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確保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實施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在貧困地區優先實施教育資訊化2.0行動計劃,加強學校網路教學環境建設,共用優質教育資源。改善貧困地區鄉村教師待遇,落實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均衡配置城鄉教師資源。加大貧困地區教師特崗計劃實施力度,深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和對口幫扶工作,國培計劃、公費師範生培養、中小學教師資訊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點支援貧困地區。鼓勵通過公益捐贈等方式,設立貧困地區優秀教師獎勵基金,用於表彰長期紮根基層的優秀鄉村教師。健全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資助政策體系,學生資助政策實現應助盡助。加大貧困地區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力度。開展民族地區學前兒童學習普通話行動。

(六)深入實施健康扶貧工程

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範圍。落實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扶貧醫療救助。切實降低貧困人口就醫負擔,在嚴格費用管控、確定診療方案、確定單病種收費標準、規範轉診和集中定點救治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支付後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加大醫療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的幫扶力度。全面落實農村貧困人口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先診療後付費,在定點醫院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實現各項醫療保障政策“一站式”資訊交換和即時結算。在貧困地區加快推進縣鄉村三級衛生服務標準化建設,確保每個貧困縣建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院),加強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能力建設。深入實施醫院對口幫扶,全國963家三級醫院與832個貧困縣的1180家縣級醫院結對幫扶,為貧困縣醫院配置遠端醫療設施設備,全面建成從三級醫院到縣醫院互聯互通的遠端醫療服務網路。貧困地區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設立1個全科醫生特崗。支援地方免費培養農村高職(專科)醫學生,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後,補充到貧困地區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貧困地區可在現有編制總量內直接面向人才市場選拔錄用醫技人員,選拔錄用時優先考慮當地醫療衛生事業緊缺人才。全面實施貧困地區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構建三級聯動的醫療服務和健康管理平臺,為貧困群眾提供基本健康服務。加強對貧困地區慢性病、常見病的防治,開展專項行動,降低因病致貧返貧風險。開展地方病和重大傳染病攻堅行動,實施預防、篩查、治療、康復、管理的全過程綜合防治。貧困地區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檢查和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擴大到所有貧困縣。開展和規範家庭醫生(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落實簽約服務政策,優先為婦幼、老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開展健康服務和慢性病綜合防控,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規範管理。實施貧困地區健康促進三年行動計劃。將脫貧攻堅與落實生育政策緊密結合,倡導優生優育,利用基層計劃生育服務力量,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宣傳教育。

(七)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

允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的原則,結合各自實際推廣簡便易行的危房鑒定程式,規範對象認定程式,建立危房臺賬並實施精準管理,改造一戶、銷檔一戶,確保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任務。明確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保證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因地制宜推廣農房加固改造,在危房改造任務較重的省份開展農房加固改造示範,結合地方實際推廣現代生土農房等改良型傳統民居,鼓勵通過閒置農房置換或長期租賃等方式,兜底解決特殊貧困群體基本住房安全問題。落實各級補助資金,完善分類分級補助標準。加強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支付給農戶的資金要及時足額直接撥付到戶。建立完善危房改造資訊公示制度。

(八)強化綜合保障性扶貧

統籌各類保障措施,建立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為主體,以社會幫扶、社工助力為輔助的綜合保障體系,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産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由地方政府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繼續實施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加快建設為老年人、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設施。鼓勵各地通過互助養老、設立孝善基金等途徑,創新家庭養老方式。加快建立貧困家庭“三留守”關愛服務體系,落實家庭贍養、監護照料法定義務,探索建立資訊臺賬和定期探訪制度。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對象認定方法,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産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低保範圍。對地廣人稀的貧困地區適度降低國家救災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返貧人口納入救助範圍。

(九)開展貧困殘疾人脫貧行動

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納入農村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範圍。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擴大政策覆蓋面。深入實施“福康工程”等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項目,優先為貧困家庭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和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對16周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貧困重度殘疾人,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不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鼓勵地方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設立公益崗位、集中托養等多種方式,為貧困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間照料、鄰里照護服務。逐步推進農村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幫助貧困家庭殘疾兒童多種形式接受義務教育,加快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産收益扶貧項目要優先安排貧困殘疾人家庭。

(十)開展扶貧扶志行動

加強教育引導,開展扶志教育活動,創辦脫貧攻堅“農民夜校”、“講習所”等,加強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防止政策養懶漢、助長不勞而獲和“等靠要”等不良習氣。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動員更多貧困群眾投工投勞。推廣以表現換積分、以積分換物品的“愛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幫扶做法,實現社會愛心捐贈與貧困群眾個性化需求的精準對接。鼓勵各地總結推廣脫貧典型,宣傳表彰自強不息、自力更生脫貧致富的先進事跡和先進典型,用身邊人身邊事示範帶動貧困群眾。大力開展移風易俗活動,選樹一批文明村鎮和星級文明戶,推廣“星級評比”等做法,引導貧困村修訂完善村規民約,發揮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等群眾組織作用,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教育引導貧困群眾弘揚傳統美德、樹立文明新風。加強對高額彩禮、薄養厚葬、子女不贍養老人等問題的專項治理。深入推進文化扶貧工作,提升貧困群眾的公共文化服務獲得感。把扶貧領域誠信納入國家信用監管體系,將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四、加快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短板

(一)加快實施交通扶貧行動

在貧困地區加快建成外通內聯、通村暢鄉、客車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運輸網路。儘快實現具備條件的鄉鎮、建制村通硬化路。以示範縣為載體,推進貧困地區“四好農村路”建設。擴大農村客運覆蓋範圍,到2020年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客車目標。加快貧困地區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基本完成鄉道及以上行政等級公路安全隱患治理。推進窄路基路面農村公路合理加寬改造和危橋改造。改造建設一批貧困鄉村旅遊路、産業路、資源路,優先改善自然人文、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風情小鎮等旅遊景點景區交通設施。加大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於貧困地區農村公路養護力度。推進國家鐵路網、國家高速公路網連接貧困地區項目建設,加快貧困地區普通國省道改造和支線機場、通用機場、內河航道建設。

(二)大力推進水利扶貧行動

加快實施貧困地區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落實工程建設和管護責任,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因地制宜加強供水工程建設與改造,顯著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和水質達標率,到2020年全面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加快貧困地區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實現灌溉水源、灌排骨幹工程與田間工程協調配套。切實加強貧困地區防洪工程建設和運作管理。繼續推進貧困地區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工程。

(三)大力實施電力和網路扶貧行動

實施貧困地區農網改造升級,加強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貧困地區電力普遍服務監測評價體系,引導電網企業做好貧困地區農村電力建設管理和供電服務,到2020年實現大電網延伸覆蓋至全部縣城。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深入實施網路扶貧行動,統籌推進網路覆蓋、農村電商、網路扶智、資訊服務、網路公益5大工程向縱深發展,創新“網際網路+”扶貧模式。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引導基礎電信企業加大投資力度,實現90%以上貧困村寬頻網路覆蓋。鼓勵基礎電信企業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推出資費優惠舉措,鼓勵企業開發有助精準脫貧的移動應用軟體、智慧終端。

(四)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開展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因地制宜確定貧困地區村莊人居環境整治目標,重點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衛生廁所改造。開展貧困地區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因地制宜普及不同類型的衛生廁所,同步開展廁所糞污治理。有條件的地方逐步開展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進通村組道路建設,基本解決村內道路泥濘、村民出行不便等問題。

五、加強精準脫貧攻堅行動支撐保障

(一)強化財政投入保障

堅持增加政府扶貧投入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並重,健全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的投入保障機制,支援貧困地區圍繞現行脫貧目標,儘快補齊脫貧攻堅短板。加大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教育、醫療保障等轉移支付支援力度。規範扶貧領域融資,增強扶貧投入能力,疏堵並舉防範化解扶貧領域融資風險。進一步加強資金整合,賦予貧困縣更充分的資源配置權,確保整合資金圍繞脫貧攻堅項目精準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全面加強各類扶貧資金項目績效管理,落實資金使用者的績效主體責任,明確績效目標,加強執行監控,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建立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強扶貧資金項目常態化監管,強化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確保扶貧資金尤其是到戶到人的資金落到實處。

(二)加大金融扶貧支援力度

加強扶貧再貸款使用管理,優化運用扶貧再貸款發放貸款定價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合理合規增加對帶動貧困戶就業的企業和貧困戶生産經營的信貸投放。加強金融精準扶貧服務。支援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進一步發揮好扶貧金融事業部的作用,支援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增加扶貧信貸投放,推動大中型商業銀行完善普惠金融事業部體制機制。創新産業扶貧信貸産品和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援産業發展與帶動貧困戶脫貧的掛鉤機制和扶持政策。規範扶貧小額信貸發放,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辦理無還本續貸業務,對確因非主觀因素不能到期償還貸款的貧困戶可協助其辦理貸款展期業務。加強扶貧信貸風險防範,支援貧困地區完善風險補償機制。推進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支援貧困地區金融服務站建設,推廣電子支付方式,逐步實現基礎金融服務不出村。支援貧困地區開發特色農業險種,開展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業務,探索發展價格保險、産值保險、“保險+期貨”等新型險種。擴大貧困地區涉農保險保障範圍,開發物流倉儲、設施農業、“網際網路+”等險種。鼓勵上市公司、證券公司等市場主體依法依規設立或參與市場化運作的貧困地區産業投資基金和扶貧公益基金。貧困地區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發行公司債券等按規定實行“綠色通道”政策。

(三)加強土地政策支援

支援貧困地區編制村級土地利用規劃,挖掘土地優化利用脫貧的潛力。貧困地區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條件的,按規定及時審查批復。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調劑計劃、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計劃向貧困地區傾斜。脫貧攻堅期內,國家每年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專項安排一定數量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貧困地區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節余指標,允許在省域內調劑使用。建立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補充和改造耕地項目,優先用於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用於支援脫貧攻堅。優先安排貧困地區土地整治項目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指導和督促貧困地區完善縣級土地整治規劃。

(四)實施人才和科技扶貧計劃

深入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人才支援計劃,擴大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選派培養規模。貧困地區在縣鄉公務員考試錄用中,從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員中定向招錄公務員,從貧困地區優秀村幹部中招錄鄉鎮公務員。

動員全社會科技力量投入脫貧攻堅主戰場,開展科技精準幫扶行動。以縣為單位建立産業扶貧技術專家組,各類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組建産業扶貧技術團隊,重點為貧困村、貧困戶提供技術服務。支援有條件的貧困縣建設農業科技園和星創天地等載體,展示和推廣農業先進科技成果。在貧困地區全面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從農村鄉土專家、種養能手等一線服務人員招聘一批特聘農技員,由縣級政府聘為貧困村科技扶貧帶頭人。加強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培養,提升創業項目帶貧減貧效果。建立科技特派員與貧困村結對服務關係,實現科技特派員對貧困村科技服務和創業帶動全覆蓋。

六、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

(一)加大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力度

把人才支援、市場對接、勞務協作、資金支援等作為協作重點,深化東西部扶貧協作,推進攜手奔小康行動貧困縣全覆蓋,並向貧困村延伸。強化東西部扶貧協作責任落實,加強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和督導檢查,建立扶貧協作臺賬制度,每年對賬考核。優化結對協作關係,實化細化縣之間、鄉鎮之間、行政村之間結對幫扶措施,推廣“閩寧示範村”模式。突出産業幫扶,鼓勵合作建設承接産業轉移的基地,引導企業精準結對幫扶。突出勞務協作,有組織地開展人崗對接,提高協作規模和品質。突出人才支援,加大力度推進幹部雙向挂職、人才雙向交流,提高幹部人才支援和培訓培養精準性。突出資金支援,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東西部扶貧協作資金精準使用。將幫扶貧困殘疾人脫貧納入東西部扶貧協作範圍。

實施好“十三五”對口支援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嚴格落實中央確定的80%以上資金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用於縣及縣以走訪基層的要求,進一步聚焦脫貧攻堅的重點和難點,確保更多資金、項目和工作精力投向貧困人口。

(二)深入開展定點扶貧工作

落實定點扶貧工作責任,把定點扶貧縣脫貧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重點,加強工作力量,出臺具體幫扶措施。定點扶貧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研究幫扶工作。強化定點扶貧牽頭單位責任。加強對定點扶貧縣脫貧攻堅工作指導,督促落實脫貧主體責任。把定點扶貧縣作為轉變作風、調查研究的基地,通過解剖麻雀,總結定點扶貧縣脫貧經驗,完善本部門扶貧政策,推動脫貧攻堅工作。選派優秀中青年幹部、後備幹部到貧困地區挂職,落實艱苦地區挂職幹部生活補助政策。

(三)紮實做好軍隊幫扶工作

加強軍地脫貧攻堅工作協調,駐地部隊要積極承擔幫扶任務,參與扶貧行動,廣泛開展扶貧濟困活動。接續做好“八一愛民學校”援建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結對助學活動。組織軍隊系統醫院對口幫扶貧困縣縣級醫院,深入貧困村送醫送藥、巡診治病。幫助革命老區加強紅色資源開發,培育壯大紅色旅遊産業,帶動貧困人口脫貧。幫助培育退役軍人和民兵預備役人員脫貧致富帶頭人。

(四)激勵各類企業、社會組織扶貧

落實國有企業精準扶貧責任,通過發展産業、對接市場、安置就業等多種方式幫助貧困戶脫貧。深入推進“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産業扶貧、就業扶貧、公益扶貧,鼓勵有條件的大型民營企業通過設立扶貧産業投資基金等方式參與脫貧攻堅。持續開展“光彩行”活動,提高精準扶貧成效。

支援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加快建立社會組織幫扶項目與貧困地區需求資訊對接機制,確保貧困人口發展需求與社會幫扶有效對接。鼓勵引導社會各界使用貧困地區産品和服務,推動貧困地區和貧困戶融入大市場。實施全國性社會組織參與“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行動。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計劃”、“服務機構牽手計劃”、“教育對口扶貧計劃”,為貧困人口提供生計發展、能力提升、心理支援等專業服務。加強對社會組織扶貧的引導和管理,優化環境、整合力量、創新方式,提高扶貧效能。落實社會扶貧資金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五)大力開展扶貧志願服務活動

動員組織各類志願服務團隊、社會各界愛心人士開展扶貧志願服務。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系列行動計劃,支援引導專業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力量積極參與精準扶貧。推進扶貧志願服務制度化,建立扶貧志願服務人員庫,鼓勵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組建常態化、專業化服務團隊。制定落實扶貧志願服務支援政策。

七、夯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礎性工作

(一)強化扶貧資訊的精準和共用

進一步加強建檔立卡工作,提高精準識別品質,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做到“脫貧即出、返貧即入”。剔除不合條件的人口,及時納入符合條件但遺漏在外的貧困人口和返貧人口,確保應扶盡扶。抓緊完善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通過端口對接、數據交換等方式,實現戶籍、教育、健康、就業、社會保險、住房、銀行、農村低保、殘疾人等資訊與貧困人口建檔立卡資訊有效對接。完善貧困人口統計監測體系,為脫貧攻堅提供科學依據。加強貧困人口建檔立卡數據和農村貧困統計監測數據銜接,逐步形成指標統一、項目規範的貧困監測體系。強化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共用使用,拓展扶貧數據系統服務功能,為脫貧攻堅決策和工作指導等提供可靠手段和支撐。建立脫貧成效鞏固提升監測機制,對脫貧戶實施跟蹤和動態監測,及時了解其生産生活情況。按照國家資訊安全標準構建扶貧開發資訊安全防護體系,確保系統和數據安全。開展建檔立卡專項評估檢查。

(二)健全貧困退出機制

嚴格執行貧困退出標準和程式,規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退出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地方修訂完善扶貧工作考核評估指標和貧困縣驗收指標,對超出“兩不愁、三保障”標準的指標,予以剔除或不作為硬性指標,取消行業部門與扶貧無關的搭車任務。改進貧困縣退出專項評估檢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因地制宜制定符合貧困地區實際的檢查方案,並對退出貧困縣的品質負責。中央結合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工作,對貧困縣退出進行抽查。脫貧攻堅期內扶貧政策保持穩定,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退出後,相關政策保持一段時間。

(三)開展國家脫貧攻堅普查

2020年至2021年年初對脫貧摘帽縣進行一次普查,全面了解貧困人口脫貧實現情況。普查工作由國務院統一部署實施,重點圍繞脫貧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調查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獲得幫扶情況、貧困人口參與脫貧攻堅項目情況等。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八、加強和改善黨對脫貧攻堅工作的領導

(一)進一步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

強化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中央統籌,重在做好頂層設計,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為地方創造條件,加強脫貧效果監管;省負總責,重在把黨中央大政方針轉化為實施方案,加強指導和督導,促進工作落實;市縣抓落實,重在從當地實際出發推動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增強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層層傳導壓力,建立落實臺賬,壓實脫貧責任,加大問責問效力度。健全脫貧攻堅工作機制,脫貧攻堅任務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貧困縣黨委和政府每月至少專題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貧困縣黨政正職每個月至少要有5個工作日用於扶貧。實施五級書記遍訪貧困對象行動,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遍訪貧困縣,市(地、州、盟)黨委書記遍訪脫貧攻堅任務重的鄉鎮,縣(市、區、旗)黨委書記遍訪貧困村,鄉鎮黨委書記和村黨組織書記遍訪貧困戶。以遍訪貧困對象行動帶頭轉變作風,接地氣、查實情,了解貧困群體實際需求,掌握第一手資料,發現突出矛盾,解決突出問題。

(二)壓實中央部門扶貧責任

黨中央、國務院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中央脫貧攻堅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舉措,實化細化三年行動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工作。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分解落實各地區脫貧目標任務,實化細化脫貧具體舉措,分解到年、落實到人。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年向中央報告本部門本單位脫貧攻堅工作情況。脫貧攻堅期內,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以及部門扶貧幹部、定點扶貧幹部要按政策規定保持穩定,不能勝任的要及時調整。

(三)完善脫貧攻堅考核監督評估機制

進一步完善扶貧考核評估工作,充分體現省負總責原則,切實解決基層疲於迎評迎檢問題。改進對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第三方評估方式,縮小範圍,簡化程式,精簡內容,重點評估“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提高考核評估品質和水準。改進省市兩級對縣及縣以下扶貧工作考核,原則上每年對縣的考核不超過2次,加強對縣委書記的工作考核,注重發揮考核的正向激勵作用。未經省裏批准,市級以下不得開展第三方評估。改進約談省級領導的方式,開展常態化約談,隨時發現問題隨時約談。完善監督機制,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每年組織脫貧攻堅督查巡查,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扶貧等部門按照職能開展監督工作。充分發揮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監督作用。

(四)建強貧困村黨組織

深入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全面強化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切實提升貧困村黨組織的組織力。防止封建家族勢力、地方黑惡勢力、違法違規宗教活動侵蝕基層政權,干擾破壞村務。大力整頓貧困村軟弱渙散黨組織,以縣為單位組織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堅決撤換不勝任、不合格、不盡職的村黨組織書記。重點從外出務工經商創業人員、大學生村官、本村致富能手中選配,本村沒有合適人員的,從縣鄉機關公職人員中派任。建立健全回引本土大學生、高校培養培訓、縣鄉統籌招聘機制,為每個貧困村儲備1至2名後備幹部。加大在貧困村青年農民、外出務工青年中發展黨員力度。支援黨員創辦領辦脫貧致富項目,完善貧困村黨員結對幫扶機制。全面落實貧困村“兩委”聯席會議、“四議兩公開”和村務監督等工作制度。派強用好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從縣以上黨政機關選派過硬的優秀幹部參加駐村幫扶。加強考核和工作指導,對不適應的及時召回調整。派出單位要嚴格落實項目、資金、責任捆綁要求,加大保障支援力度。強化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落實,將抓黨建促脫貧攻堅情況作為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點內容。對不夠重視貧困村黨組織建設、措施不力的地方,上級黨組織要及時約談提醒相關責任人,後果嚴重的要問責追責。

(五)培養鍛鍊過硬的脫貧攻堅幹部隊伍

保持貧困縣黨政正職穩定,確需調整的,必須符合中央規定,對於不能勝任的要及時撤換,對於弄虛作假的要堅決問責。實施全國脫貧攻堅全面培訓,落實分級培訓責任,保證貧困地區主要負責同志和扶貧系統幹部輪訓一遍。對縣級以上領導幹部,重點是通過培訓提高思想認識,引導樹立正確政績觀,掌握精準脫貧方法論,提升研究攻堅問題、解決攻堅難題能力。對基層幹部,重點是通過採取案例教學、現場教學等實戰培訓方法,提高實戰能力,增強精準扶貧工作本領。加大對貧困村幹部培訓力度,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一次,突出需求導向和實戰化訓練,著重提高落實黨的扶貧政策、團結帶領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本領。加強對扶貧挂職幹部跟蹤管理和具體指導,採取“挂包結合”等方式,落實保障支援措施,激勵幹部人在心在、履職盡責。加強對脫貧一線幹部的關愛激勵,注重在脫貧攻堅一線考察識別幹部,對如期完成任務且表現突出的貧困縣黨政正職應予以重用,對在脫貧攻堅中工作出色、表現優秀的扶貧幹部、基層幹部注重提拔使用。對奮戰在脫貧攻堅一線的縣鄉幹部要落實好津補貼、週轉房等政策,改善工作條件。對在脫貧攻堅中因公犧牲的幹部和基層黨員的家屬及時給予撫恤,長期幫扶慰問。全面落實貧困村幹部報酬待遇和正常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

(六)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深入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黨中央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脫貧攻堅典型經驗,宣傳脫貧攻堅取得的偉大成就,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注入強大精神動力。組織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媒體推出一批脫貧攻堅重點新聞報道。積極利用網站、微網志、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開展宣傳推廣。推出一批反映扶貧脫貧感人事跡的優秀文藝作品,加大扶貧題材文化産品和服務的供給。繼續開展全國脫貧攻堅獎和全國脫貧攻堅模範評選表彰,選樹脫貧攻堅先進典型。按程式設立脫貧攻堅組織創新獎,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開展脫貧攻堅工作創新。每年組織報告團,分區域巡迴宣講脫貧先進典型。講好中國脫貧攻堅故事,反映中國為全球減貧事業作出的重大貢獻。加強減貧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幫助受援國建好國際扶貧示範村,為全球減貧事業貢獻中國方案。適時對脫貧攻堅精神進行總結。

(七)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把作風建設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集中力量解決扶貧領域“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工作作風不紮實、考核評估不嚴不實等突出問題,確保取得明顯成效。改進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層次、多方位、多渠道調查了解實際情況,注重發現並解決問題,力戒“走過場”。注重工作實效,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減少村級填表報數,精簡會議文件,讓基層幹部把精力放在辦實事上。嚴格扶貧資金審計,加強扶貧事務公開。嚴肅查處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佔掠奪等行為。依紀依法堅決查處貫徹黨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弄虛作假問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職責不落實問題,堅決糾正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作為巡視巡察工作重點。中央巡視機構組織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視。加強警示教育工作,集中曝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八)做好脫貧攻堅風險防範工作

防範産業扶貧市場風險,防止産業項目盲目跟風、一刀切導致失敗造成損失,各地要對扶貧主導産業面臨的技術和市場等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防範和處置風險的應對措施。防範扶貧小額貸款還貸風險,糾正戶貸企用、違規用款等問題。防範加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止地方政府以脫貧攻堅名義盲目舉債,防止金融機構借支援脫貧攻堅名義違法違規提供融資,堅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

(九)統籌銜接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

脫貧攻堅期內,貧困地區鄉村振興主要任務是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相關支援政策要優先向貧困地區傾斜,補齊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短板,以鄉村振興鞏固脫貧成果。抓緊研究制定2020年後減貧戰略。研究推進扶貧開發立法。(完)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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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指導意見發佈
來源:新華社2018-08-19 20:52:08
把脫貧攻堅工作納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作為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重點任務,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響脫貧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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