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徐強)近日,深圳在樓市調控方面接連打出“組合拳”。繼“731新政”及其實施細則公佈後,昨天,市規劃國土委、市市場和品質監管委、市住房和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市金融辦、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市房屋租賃辦、深圳市銀監局十個部門聯合發佈《聯合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産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嚴厲打擊樓市亂象,此次聯合行動將一直持續到12月份。
根據《方案》,十個部門將通過聯合執法,深入開展專項行動,打擊投機炒房行為,進一步規範房地産開發企業、仲介機構經營行為,治理房地産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産廣告,凈化房地産市場環境,規範房地産交易秩序,健全房地産市場監管機制,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
《方案》提出,從7月份開始,一直持續到12月份,相關部門要建立溝通協調長效機制,每月至少開展一次聯合檢查工作,通過現場檢查、暗訪巡查、合同抽查、投訴處理等方式,提升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對房地産市場進行全面檢查和治理。
重點打擊這些行為
投機炒房行為
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房地産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定、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利用開發企業市場優勢地位,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變相實行價外加價;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益;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格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資訊;與投機炒房團夥串通,通過收取“茶水費”“好處費”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等。
虛假房地産廣告發佈
發佈未取得許可或者備案的廣告,承諾為購房者辦理戶口、升學、房産升值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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