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地産中國(貴陽站)訊/9月22日,貴陽出臺樓市新政——《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並連夜向各區、市及市單位企業下發通知,將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由20%調整為30%。職工家庭累計有過兩次或兩次以上住房貸款記錄的,認定為三套或以上住房貸款,停止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措施》涉及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加強住宅用地供應統籌管理、加強住房公積金政策管理、購買新建商品住房3年內限制轉讓、加強二手房市場管理、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等六個方面的新規,試行一年。
新政要求嚴格落實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制度,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制度。增加住宅用地供應量,加快土地供應節奏,有效增加供應規模。
此外,新政要求自2017年9月23日零時起,凡在貴陽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內不得轉讓。
新政還將嚴格落實仲介機構備案制度,推行從業人員實名服務制度。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40城加入限售新政行列。
【為避免解讀走樣,以下附上通知及新政全文】
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築府辦發(2017)23號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房地産
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市各直屬事業單位,市管企業:
《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經市人民政府,現予印發,望遵照執行。
(此件公開發佈) 2017年9月22日
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
若干措施(試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穩定房地産市場工作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保障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嚴格控制投機投資性炒房行為,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強化市場監管,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
嚴格落實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制度,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制度,督促房地産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加強商品房網簽撤銷管理,嚴格控制網簽撤銷行為。嚴厲打擊違規銷售、捂盤不售、虛假銷售、哄抬價格等行為。對龍頭漲價項目要約談房開企業並限期整改。對涉嫌造謠以及發佈、傳播不實資訊情節嚴重的房地産開發企業、代理銷售機構、經紀機構等單位及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加強住宅用地供應統籌管理
增加住宅用地供應量,加快土地供應節奏,有效增加供應規模。市國土資源局要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整體規劃等,儘快落實並公佈近三年全市及各區(市/縣)住宅用地供應總量和年度供應計劃。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住房[2017]80號)要求,強化住宅用地“五類”調控目標管理,合理調節住宅用地供應時序,消化週期在36個月以上的區(縣、市),要停止供地。 36-18個月的,要減少供地;18-12個月的,維持正常供地;12-6個月的,要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要顯著增加供地,並加快供地節奏。
三、加強住房公積金政策管理
將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由20%調整為30%;職工家庭累計有過兩次或兩次以上住房貸款記錄的,認定為三套或以上住房貸款,停止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套數認定標準以職工家庭(本人及配偶)的住房貸款記錄為準。
四、購買新建商品住房3年內限制轉讓
自2017年9月23日零時起,凡在我市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內不得轉讓。購買時間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間為準。
五、加強二手房市場管理
嚴格落實仲介機構備案制度,積極推行從業人員實名服務制度。相關部門要建立資訊共用、聯名查處機制,規範代理行為、規範房源資訊發佈、規範經紀人員管理。完善存量房交易網簽系統,全面推進存量房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完善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業務系統,逐步在全市範圍內推廣使用,維護交易雙方合法權益,防範市場風險。
六、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由市住房建設城鄉局牽頭,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把握住房的居住屬性,引導居民轉變住房消費觀念。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堅持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房地産開發企業、經紀機構、代理經租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等各類企業在住房租賃市場中的主體作用,積極培育住房租賃專業化企業及住房租賃新業態。積極探索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新模式,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七、以上條款由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自發佈之日起執行,試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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