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多次被投訴約談 建築工地緣何持續夜間施工?
來源:南方日報 2019-05-21 09:41:30 作者:圖\李錕檄
距離2019年高考僅剩下10多天。眼下,高三學子正全力以赴地準備接下來的人生大考。但對於汕頭市高三學生小林來説,每天晚上在家裏學習,總有聲音讓他分心。
這聲音,來自於小區對面建築工地發出的施工噪音。近段時間,包括小林在內的不少市民反映,位於汕頭市東廈路與海濱路交接處的一個在建樓盤,經常在夜間施工,甚至有時是24小時不間斷施工,工地産生的聲音及強光嚴重影響周邊小區居民。為此,多名市民曾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但工地施工的情況卻一直持續。
對此,汕頭市生態環境局近日回應表示,自該工地開工以來,環保部門的確多次接到投訴,投訴主要內容是夜間超時施工噪音污染擾民。從去年下半年起,該局已對工地組織14次夜間突擊檢查,先後4次約談建設單位負責人,並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
投訴
工地夜間施工持續半年
“現在是2019年3月24日淩晨3點多,這個工地依然還在熱火朝天地施工……”市民莊先生家住東廈路與海濱路交接處附近,近日,他提供了多段于不同日期夜間錄製的視頻。
從視頻可見,莊先生所拍攝的工地燈火通明,中心位置有一束十分刺眼的強光,工地不時發出“嗡嗡嗡”的作業聲音,由於視頻錄製時間是半夜,聲音分貝顯得特別大。莊先生説,這種情況並不是偶爾出現,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除了春節期間停工,其他時段經常是24小時不間斷施工,至今已持續了約半年。
“我們一直在投訴,12345熱線都打了很多次。”莊先生説,對於這一工地半夜施工,附近很多居民意見都很大。為此,他們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每次都能得到回應,但實際情況卻從未改善。
這一情況並非莊先生一人所反映。家住東廈路大洋花園一期的陳先生,其所在的小區與建築工地僅一路之隔,此前一到晚上他都會被工地産生的噪音吵到醒來好幾次。
“我的工作強度很高,每天很早就要出門,但因為這個工地半夜施工,過去幾個月都睡得不好。”陳先生説,這個工地每天晚上都會發出擾人的聲音和刺眼的強光,一到晚上家裏他都要關上窗戶拉上窗簾。對此,同一小區的住戶們經常在小區微信群討論這件事,也曾派代表向有關部門投訴,但情況一直沒有改變。
現場
工地一路之隔為寄宿學校
周邊居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記者趕往現場探訪。
近日晚上10時左右,在東廈路與海濱路交接處,只見工地依然在施工,站在週邊不時聽到機械作業的聲音。如多名居民所説,工地內部的燈也打開,光線較強,甚是刺眼。現場所見,該工地的主體建築為高層建築,目前所建高度已超過周邊建築物,部分建築的外墻裝飾已經完成。
據莊先生介紹,近段時間,這一工地已沒有在半夜施工,但夜間施工的現象依然存在,工地發出的聲音和光線仍影響著周邊居民的正常作息。
“家裏的孩子晚上根本沒法安心學習。”嘉泰雅園住宅小區位處建築工地對面,家住這裡的陳女士,為著孩子學習的問題困擾多時。陳女士説,高考將至,每一名高三學生都在全力以赴學習,以應對這場人生重要的考試。但因為工地夜間施工,自家孩子的學習狀態經常受到干擾,甚至無法靜下心來學習,“我們當家長的既著急,也無奈。”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工地所處的位置,周邊不僅有嘉泰雅園、大洋花園一期、大洋花園二期、泰安華庭等大型住宅小區,在其東側還有一所寄宿中學。而這所中學的學生宿舍,與施工工地僅一墻之隔。
調查
工地取得夜間施工許可
那麼,這個建築工地夜間施工是否取得相關部門的許可?
日前,汕頭市生態環境局回應表示,該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7年3月23日經原汕頭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2017年4月10日由原汕頭市環境保護局核發該項目《廣東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目前,該項目正在進行主體結構施工作業。
據了解,為保證工程施工品質,該項目施工單位在進行地下室、主體結構混凝土施工作業階段,多次向原汕頭市環境保護局及生態環境局申辦午間、夜間連續施工作業行政許可。原汕頭市環境保護局及生態環境局依據《汕頭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及市建設部門的審查意見、施工單位的申請,于2018年5月28日准予該工地在當年6月1日至30日期間(中高考期間除外),進行地下室、主體結構混凝土施工作業階段,實施午間、夜間連續施工作業。
根據汕頭市生態環境局提供的記錄顯示,之後一年內,環保部門先後9次准予該工地在進行地下室、主體結構混凝土施工作業時,實施午間、夜間連續施工作業。
根據《汕頭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條例所稱的“中午”指十二時至十四時;“夜間”指二十二時至翌晨七時。
值得注意的是,在市民反映建築工地夜間施工這一事件上,主要關聯的三方包括居民、施工方及相關部門。其中,雖然居民被噪音長期影響,但施工方卻仍多次取得施工許可,而相關部門的施工許可也是根據現有的相關條例所發出。
■部門回應
中高考將至
將按規定禁止施工
那麼,現有的條例是如何規定?
據了解,環保部門所依據的《汕頭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除搶修、搶險作業外,禁止在中午和夜間進行産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因澆灌混凝土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和為保證工程品質需要的衝孔、鑽孔樁成型及其他特殊情況,確需在中午和夜間連續施工作業的,須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報經原審批的環保部門批准並提前公告附近居民。臨近學校的建築施工,施工單位應當採取隔離措施降低噪聲污染。
汕頭市生態環境局回應,每次接到市民投訴後,該局都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調查處理,並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規定施工作業,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噪聲污染,避免噪聲污染擾民。要求施工單位取得該局准予午間、夜間連續施工行政許可後,要按規定及時向周邊居民公告連續施工事宜,科學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工藝,調整高噪聲機械作業位置,加強人員管理控制人為噪聲。
此外,去年下半年該局對工地共組織14次夜間突擊檢查,其中2次沒有施工作業;2次正在進行主體結構混凝土施工作業,當天施工取得准予夜間連續施工行政許可。6次雖有施工作業,但經汕頭市環境保護監測站監測,邊界噪聲均符合國家控制標準限值;上述行為均沒有違反有關規定。對4次超時違規施工作業依法立案處罰。
汕頭市生態環境局表示,接下來高考、中考將至,該局將按規定及時向毗鄰考場的施工單位下發禁止施工作業通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減振降噪措施,避免擾民。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查處。
■記者觀察
決策辦事應始終為群眾著想
多次被投訴夜間施工擾民,但工地實則已獲得夜間施工許可;相關部門接到投訴後多次組織夜間突擊檢查,該檢測的邊界噪聲檢測了,發現沒有違反有關規定;對於超時違規施工作業的,也依法立案處罰了。一切都是依法行事,一切都沒有問題。
但居民的感受實實在在:“孩子被吵得無法安心學習”“過去幾個月都睡得不好”;工地周圍的現實也是實實在在:所在區域有多個住宅小區,工地一路之隔為寄宿學校。換句話説,“擾民”現象實實在在。
隨著城市更新改造項目越來越多,夜間施工不可避免,但在審批之前,相關部門是否能夠先對工地周邊深入調研,同周邊居民溝通協商,再決定是否發放行政許可證?對於學校、居民區周邊確實不適合夜間施工的工地,又是否能夠做到“不許可”?
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但“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需求”並不是一句空話,而是必須實實在在順應民意、改善民生,在做決策、辦事情時始終為群眾著想,考慮群眾感受,解決好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期盼群眾聲音能被更加重視,期盼“行為明明擾民卻一切合法”的現象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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