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築物禁設屋頂牌匾和“刀牌”
1日上午,海澱區對中關村科貿電子城的違規牌匾標識進行拆除。截至目前,海澱區已完成全區專項清理行動的臺賬調查整理工作,29個街鎮共上報“專項行動”臺賬3845塊。其中樓頂違規廣告牌匾2511塊,拆除工作正在陸續進行。
根據本市剛剛出臺的新版《北京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規範》,全市16區同步啟動建築物屋頂廣告牌匾集中清理工作,按照“先主次幹路、重點大街、重點地區,後支路衚同,由表及裏”的順序,對超出建築體或不符要求的、破壞城市風貌和天際線的廣告牌匾將分步予以清理。截至目前,全市已拆除違規牌匾標識近300塊。
市城管委戶外廣告管理處崔宣今天介紹,新版《規範》對城市天際線、建築高度、色彩、公共空間、城市傢具、景觀小品、牌匾標識等都制定了設計導則,並細化了管理要求。
首先,新版《規範》明確規定建築物禁止設置屋頂牌匾和“刀牌”。崔宣解釋,城市天際線是天空與地面的分割線,應當平緩有序,而建築物的屋頂與天際線相互關聯,因此建築物的屋頂禁止設置牌匾。“刀牌”指的是垂直于建築物外立面的廣告牌匾,也不允許設置。
其次,對建築物墻體上的牌匾也作出了重大調整。建築物上的牌匾分為單位名稱牌匾和建築物名稱牌匾,只允許建築物墻體3層以上保留一處建築物名稱牌匾標識,禁設單位名稱牌匾標識,其他各類牌匾標識原則下移到3層以下位置。
第三,對建築物牌匾的尺寸、數量、風格等進行了規範,單位名稱牌匾單個字體的單邊長度不超過0.8米,建築物名稱牌匾單個字體的單邊長度不超過1.5米,比原來縮小了40%左右。崔宣説,“這樣的好處是城市整體空間更加清朗,市民與建築物之間的視覺關係更加舒適。”
第四,針對不同區域功能定位、人文特徵、建築物風格等情況,對牌匾標識提出了分區分級設置要求,分為禁設區、控制區、一般控制區和適度開放區,長安街沿線就屬於禁設區。
第五,增加了對“店內店”牌匾標識設置管控。崔宣解釋,如果同一棟樓有多個産權單位或商業資訊需求時,建築物産權單位可在出入口處設置符合規定的標識進行區分,或在地面設置立式資訊牌方便查詢,但都需要向管理部門報批。另外,新的牌匾標識禁止使用不銹鋼等高反光材料,也不能用外射光源,只能用內投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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