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律師:深圳開徵租房個稅或推高租金、刺激買房)
分析認為,據此租賃市場的過渡功能更加明顯。
12月14日,深圳地稅局網站公佈《關於<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公告明確自2017年4月1日起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分別為5%(核定徵收)、10%(住房核實徵收)和20%(非住房核實徵收),引發市民關注。
對此,深圳(信榮)二手房律師團張茂榮律師認為:
1、如同二手房交易一樣,租賃雙方為降低稅負,不會按實際租金申報納稅,所以據實徵收可能性不大;
2、核定徵收的前提是核定租金,目前深圳每年都會公佈租金指導標準,該指導租金應當即為核定個稅的依據,即每月個稅=所在房屋租金指導價*5%;
3、鋻於實踐過程中,租賃合同中都約定了出租方實收,稅費都會轉嫁到承租方,由此導致租房成本增加,變相推高租金;
4、租賃市場的過渡功能更加明顯。深圳租房成本高,租金上漲,將刺激租客買房變業主,交易市場需求更加旺盛。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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