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南京浦口區浦口大道1號的新城總部大廈,是周邊區域的地標性建築,由南京江北新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興建。在大廈門口,有一棟兩層的框架幕墻結構建築,上面寫著:總部大廈行銷中心。去年年底,江北新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將這個售樓處對外招租,可承租人競得租賃使用權後發現,這是一個大“烏龍”——這棟建築是只有兩年期限的臨時建築,2014年底就已經到期了。
售樓處公開招租,一年租金40萬
5月25日,現代快報記者來到新城總部大廈,這裡距離長江隧道和總部大道都很近,周邊發展蒸蒸日上,人氣也挺旺。售樓處位於大廈南側,緊挨著馬路,外觀很漂亮,都是落地的茶色玻璃幕墻,建築總面積有665平方米,分上下兩層。
“我們當初就是看中這兒的前景,才租下總部大廈售樓處做餐飲。”楊偉虎是盱眙人,之前在揚州做餐飲,妻子和孩子在南京,“得知招租的消息,我專門趕回來,沒想到還真租到了。”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去年底,作為投資建設方的南京江北新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佈招標公告,對新城總部大廈一到三樓以及售樓處等對外競價招租。楊偉虎經過競標,以每平方米每天2.07元的價格,獲得了售樓處的租賃使用權。算下來,前3年每年租金40萬左右,第四年開始租金還要遞增。
為了這一次重要的創業,楊偉虎表示,自己註冊了餐飲公司,從老家信用社貸款20萬,還跟親戚朋友借了不少錢。當時,按照他的打算,裝修要花60萬元左右,加上租金、聘請廚師等,總投入100多萬,順利的話,今年4月份就能對外營業。
消防無法備案,原是過期“臨建”
按照合同,進場日期是今年2月6日,裝修期間免租金。在張羅此事時,楊偉虎到消防部門申請消防施工備案,卻遇到了問題。
“消防部門來了好幾次,最後説備不了案,原因是這個售樓處沒有産權。”楊偉虎説,他趕緊調材料,結果發現,這個售樓處是2012年底建成的,當時是作為臨時建築進行審批。
楊偉虎告訴記者,“臨時建築期限只有兩年,到期後可以申請延期兩年,可是江北新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沒有申請延期。所以2014年底,房子就到期了!”
得知這個消息,楊偉虎夫婦愣住了。據了解,在當初招標文件中,開發商也註明了售樓處是臨時建築,如遇拆遷,由開發商承擔責任。但沒有註明是過期的“臨建”。
“這不是拿競價招租和我們的時間精力當兒戲嗎?”楊偉虎表示無法理解,一個國資性質的企業,會連房産是否具備出租條件都搞不清楚,就拿出來對外招租了。
開發商同意退投標保證金並賠償
近日,現代快報記者找到了南京海峽兩岸科技工業園管理委員會。
據了解,江北新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屬於管委會的投資實體,兩家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
對於記者反映的問題,管委會調查後進行了答覆。
管委會表示,由於招商部門在開展商業配套招商前,與工程實施部門溝通不充分,將尚不具備出租條件的新城總部大廈售樓處意向出租給康錦餐飲有限公司,由此造成康錦餐飲有限公司因無法辦理相關手續不能正常入駐經營。在與相關部門協調無果後,甲方積極向乙方解釋原因,建議乙方在之後的招標中再行競標,並同意及時退還投標保證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相關損失。
不過,由於乙方提出的賠償要求較高,且大部分沒有票據和相關證明,導致談判一直沒有取得進展。他們會繼續與對方協商。
記者了解到,5月13日,江北新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已經發函給楊偉虎,承認建築為過期“臨建”,讓其去公司領回投標保證金10萬元。
而楊偉虎認為,除了保證金之外,一些實際的損失,比如裝修圖紙設計費、誤工費、交通費、廚師的預付工資費用等,甲方都應該承擔。
過期臨時建築為何遲遲沒有拆除
在採訪中,楊偉虎表示,對方雖然表示是由於溝通問題才出現“烏龍”,但他覺得也有責任心的問題。
按照相關法規,臨時建築不需要嚴格的規劃審批,都是因為一些具體的臨時施工需要等而搭建,並非永久性建築,到期就要自動拆除,否則,城管部門可以作為違建進行拆除。
楊偉虎表示,如果這處臨時建築在2014年就拆除了,那也就沒有後來他捲入的這起莫名的投資糾紛了,“我聽説,這處臨時建築花費了600萬元,所以建設方一直捨不得拆除。”
對此,南京海峽兩岸科技工業園管理委員會沒有給出明確回復。
不過,據浦口區相關部門人員介紹,管委會確實覺得拆除太可惜了,一直想利用起來,目前還在向土地和規劃部門爭取補辦手續。但是否能夠轉正,目前還不好説。
記者也將該臨時建築的相關情況向浦口城管部門做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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