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鴻基前主席郭炳江就“貪污案”判決提出上訴

來源:地産中國網 2014-12-30 09:15:00

12月29日,新鴻基地産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代表律師向高等法院提交上訴文件,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將排期處理。

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中,郭炳江因涉嫌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被判監禁五年以及罰款50萬港元,五年內不能再做任何公司董事。新鴻基地産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兩項罪成,被判監禁6年,罰款50萬港元以及禁止6年擔任上市公司董事。

根據郭炳江提交的上訴文件顯示,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向陪審團指控方不用證明許仕仁曾向新地提出實質優待,郭炳江一方認為這説法是錯誤,加上案中亦沒有證據證明許仕仁在西九發展項目或馬灣項目中曾向新地提出優待。

郭炳江是此次貪污案中被判罪成的4名被告中,第一個提出上訴的人。貪賄案中的4名被告,除郭炳江外,餘下分別為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該4人于早前裁定貪污罪成,分別判入獄5年至7年半。

12月23日,郭炳江獲刑後致信新鴻基員工指,其已辭去董事會與集團的職務,董事會亦已委任其子郭基輝為執行董事,希望大家能如過往支援他般支援郭基輝。郭炳江表示,郭炳聯會聯同董事局和執行委員會集體領導公司,黃植榮、董子豪及郭基輝會分擔其職責,全力協助郭炳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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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前主席郭炳江就“貪污案”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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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郭炳江提交的上訴文件顯示,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向陪審團指控方不用證明許仕仁曾向新地提出實質優待,郭炳江一方認為這説法是錯誤,加上案中亦沒有證據證明許仕仁在西九發展項目或馬灣項目中曾向新地提出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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