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綠城事件”凸顯契約精神缺失

來源:中國經濟網 2014-11-27 08:54:00

    融創綠城的高調合併和慘烈分手,看起來有點像小朋友的“過家家”遊戲。大佬宋衛平、壽柏年和孫宏斌相互交好,就可以用一紙“婚書”把綠城交托他人,可蜜月期還沒過宋老闆就開始“悔婚”。“沒有契約精神,國內的公司治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有論者如此評價。

  在融創看來,交付63億港幣收購款,並在7月份接手綠城實際管理後,這次收購的實質性交易已經完成。但在宋衛平一方看來,股權並未交割,香港聯交所也未批准,買賣協議並未生效。更甚,宋總一方話裏話外都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批判融創踐踏了綠城品質第一的原則,甚至用地方政府和綠城業主的名義為“悔婚”行為做背書。

  道德層面的孰是孰非不足為外人道,而且商業行為也絕非道德因素驅使。無論是雙方當初的“甜蜜”合作,還是現在“你死我亡”的控制權之爭,雙方的行為都只能用商業利益驅動來解釋。

  “沒有契約精神”,這個評價對於綠城融創合併案來説分量不輕。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運作的基本保證,是市場經濟秩序得以良好建立的基礎,每一個市場經濟主體都有義務去維護。

  而融綠這場規模63億港幣的年度合併,一開始就像是大佬們的義氣用事,而非嚴謹的商業行為。

  “我發現把綠城賣給了一個不應該賣的人”,宋衛平有言。當初把綠城交托孫宏斌時,宋總大有找到了中意的接班人的感覺,可僅僅數月之後又認為所托非人,受託人破壞了綠城一貫的原則和操守。心憂天下的宋總是否該反思一下,在雙方的談判和簽約之時,是否應該對接班人有足夠的考察?是否應該有相應的條款要求孫宏斌堅守綠城的準則?當您一心想退出房地産業時,是否對接班人提出了要求?又如何在合約中體現這些要求,以保護綠城、保護員工、保護客戶?孫宏斌在微網志裏的留言也頗為感人。可屢經風霜而不倒的孫總,如果想順順利利合併綠城,在談判之中為何又沒有設置起碼的保護呢?

(責任編輯:)
即時資訊
聯繫我們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0號恒通國際商務園B12C座五層
郵       編:100015
聯繫電話:010-59756138/6139
電子郵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網站無障礙
評論:“綠城事件”凸顯契約精神缺失
來源:中國經濟網2014-11-27 08:54:00
評論:“綠城事件”凸顯契約精神缺失
長按保存圖片

中國網地産

是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中國網旗下地産頻道,是國內官方、權威、專業的國家重點新聞網站。

中國網地産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電話:010-59756138/6139 京ICP證 040089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006329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關於我們 主辦單位 權責申明 聯繫我們 廣告合作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京ICP證 040089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27341號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10120170004號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