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鼓浪嶼封店懲治亂象公房 住改商可套利260倍
來源:廈門日報 2013-09-06 10:01:00
三大亂象
住改商
“住宅公房”改成店舖,違反了住宅公房不得不經審批非法改為商家店面的相關規定
違建
店面在“住改商”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很多違法裝修、建設的部分
無證
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沒有營業執照而擅自營業,本文提到的福建路16號、18號和龍頭路266號店面,都屬“三罪並存”
昨日上午,市政府駐鼓浪嶼聯合執法辦公室(下簡稱執法辦)針對福建路16號、18號及龍頭路266號樓道三處店面集“公房‘住改商’”、“違法裝修”、“非法經營”三大“罪行”于一體的行為,出動數十名執法、拆除人員,強制拆除三家店面的違法裝修部分並強制封店。這也是執法辦首度採取“封店”這一懲治手段。據執法辦相關負責人透露,隨著近期懲治行動全面展開,今後,依法“封店”這一手段將常態化。
現場
三家店舖被“拆回原形”
在昨日的拆除、封店現場,記者看到,緊挨著的福建路16號、18號,是兩家裝修頗為“小清新”、兼營餐飲和飾品的店舖,其中,福建路18號更曾在網上“紅極一時”——3個月前,這家店舖在其店門口打出醒目的“二奶鋪”店招,這種靠惡俗店名嘩眾取寵博眼球的做法,引來無數熱愛鼓浪嶼的網友猛烈聲討,直斥店家“沒節操”、“毀三觀”、“秀下限”。後在工商部門的介入下,店招才得以拆除。
而“蝸居”在龍頭路266號一樓樓道的“樓道店”更是讓人“觸目驚心”——本供樓內居民日常通行的狹長樓道,卻被商家佔去兩側,擺出兩排櫃子,鋪上地磚,賣起茶葉和明信片,不知道的人還真當這裡是店面。“這裡還是消防通道呢!連樓道的主意都能打,商家真是到了‘無孔不入’的境地啊!”一位執法人員感嘆道。
8月20日,執法辦對上述三家店舖發出《違法經營整改告知書》,責令三家店舖在8月31日之前自行整改,但是一直未改正。於是,昨日上午,執法辦出動工商、城管、衛生、公安等多個部門執法人員,在多部門的聯合下,拆除了這三家店面的違法裝修、建設部分,並貼上封條。
整治
擅自拆封或被追究刑責
“如果經營者敢擅自拆封,那我們就將走公安程式,追究其刑事責任了!”執法辦相關負責人説,“後期我們還會加大跟蹤督辦,如果這些店舖死灰複燃,我們就將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回收這些公房!”
回溯到8月24日上午,被坊間稱為鼓浪嶼違建頭號“釘子戶”的泉州路74號院內及周邊1000多平方米的違法搭蓋被全部拆除,共動用了100多名執法、拆除人員,運走拆除的廢料用了23輛次機動車。這是市政府駐鼓浪嶼聯合執法辦公室組建3個月以來對商家所開的“第一刀”,標誌著執法辦取締商家非法經營行為的全面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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