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河北隆堯徵佔耕地建辦公樓 農民手握租地協議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3-05-09 09:04:00
在麥地裏閒置了3年的辦公樓。 張鵬翔 攝
村民簽訂的租地協議。 張鵬翔 攝
8日,就媒體報道河北省隆堯縣徵佔耕地建辦公樓一事,隆堯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武書波稱,經查,媒體所報道隆堯縣隆堯鎮東河村被徵土地手續合法,目前土地性質為國有建設用地,不存在以租代徵及補償不到位等問題。但涉及村民卻手握租地協議,另有一種説法。
7日,中新網刊發《河北隆堯徵佔耕地建辦公樓 村民維權被撤訴》一文,文章中稱河北省隆堯縣隆堯鎮東河村100畝耕地被徵,被徵地村民對土地部門提供的批文及土地被徵後所簽協議為租地協議産生質疑。
就此事,隆堯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王力軍表示,國土局絕對不會租用農民手裏的地,不可能簽租地協議。據他了解,東河村徵地的補償款早已經發放到位,至於土地手續的批復順序,是省廳批復的,第一批次建設用地批復時間在第二批次建設用地之後,“這種情況是有可能出現的”。
8日上午,記者在東河村見到了反映情況的村民李志良,一説起自己被徵佔的3.5畝耕地,他表示很無奈。他拿著一份租地協議告訴記者:“現在我的地到底是被租了還是被徵了,我自己都不清楚。説是被徵了吧,可我們這18戶簽的都是這租地協議,2010年每畝地我還領了1500元的租金。要是我們的土地是被徵用的,為什麼我們18戶村民3年未得到一分徵地補償款?”
李志良説,我們對土地局有很多質疑,首先是土地的批文,為什麼第一批次建設用地批復時間會在第二批次建設用地之後?省裏的批復文居然內容也出現了明顯書寫錯誤,將第二批錯誤寫為了第十批。另外,這佔地100畝的辦公樓在麥田中間已閒置了3年了,是不是違反了國家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
隆堯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武書波告訴記者,隆堯縣隆堯鎮東河村被徵土地手續合法,目前土地性質為國有建設用地。村民所質疑的批文書寫錯誤,因批文從省廳批回來的時候書寫就是這樣的,第二批就寫成了第十批。目前也無法向記者提供關於省廳對東河村用地的批文原件,至於這塊地閒置了3年是否違反了國家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他表示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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