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説好簽完合同10天之內過戶,可是現在都過去一年了,房子還是沒能過戶。買到這樣的房子,真是要後悔死了。”近日,杭州市民梁女士向本報記者訴説了她買到一套銀行抵押房的鬱悶經歷。
急於購房遷就無理要求
眼看小孩就要到了讀幼兒園的年齡,去年年初,在杭州無房的梁女士準備下手買一套二手房。看了多個樓盤之後,梁女士最終看中了濱江溫馨人家的一套房子。
“房子的戶型和朝向都還不錯,仲介幫我把價格還到了225萬元。我當時很滿意,雖然知道這套房子尚抵押在銀行,但還是決定買下。”梁女士告訴記者説,去年3月初,通過易居誠信仲介,她最終與房東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並支付了70萬元首付款。
按照二手房交易流程,首付款打入仲介的監管賬戶之後,待銀行審批通過購房者的房貸申請,就可辦理房子的過戶手續。完成過戶之後,房東方可支取首付款。可是梁女士購買這套房子的時候,卻沒有嚴格按照這個流程去走。
“當時房東提出過戶之前就要取走首付款,並表示如果不同意的話他就不賣房了。考慮到房子不錯,價格確實挺實在,我極力想買成這套房子,徵詢了仲介的意見之後,就同意了。於是簽完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後,我與他又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大概的意思是同意他支取首付款。”梁女士説,就這樣她稀裏糊塗地作出了一個令她後悔至今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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