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南京市建委會獲悉,《南京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徵收房屋安置暫行辦法》正式公開,該政策將於 4 月 18 日施行。當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房票票面金額時,新購房屋將免征契稅,還可享受最高10%購房獎勵。
該《暫行辦法》明確了房票安置的適用範圍、使用規則、獎勵政策等。房票結算金額為房票票面金額 + 購房獎勵,用於購買房屋。其中,票面金額僅包含被徵收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不包含室內裝修、搬遷獎勵費及各類補助費等相關費用。房票由各區房屋徵收部門制定核發,註明了徵收項目名稱、協議編號、被徵收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金額、開具日期、使用規則等內容。房票僅能用於買新房,不能轉讓、贈與、套現、抵押,只能被徵收人自己或者配偶、父母、子女用。
需要注意的是,房票只能用於被徵收人自行購買安置房或商品房,不予兌換現金。房票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為 12 個月,被徵收人應在有效期內購房,逾期未選購房屋的,房票自動失效。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房票票面金額的,新購房屋免征契稅,房票餘額可以向區房屋徵收部門申請現金兌付。期限屆滿未實際使用的,房票金額不計息,具體徵收補償按照原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執行。
房票安置是貨幣安置的一種。簡單來説,某人的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徵收,他可以自願選擇房票安置的方式,政府將被徵收房屋補償的錢以房票的形式出具給他,再到實行房票安置的區域裏自行選擇購買安置房或者商品房。此外,房票安置並不是必須選擇,被徵收人,仍可自由選擇産權調換安置或貨幣補償安置。
是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中國網旗下地産頻道,是國內官方、權威、專業的國家重點新聞網站。
中國網地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