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深圳發佈最新積分入戶辦法:在深租賃住房,每滿1個月積0.2分
來源:央廣網 2023-02-09 16:09:32
2月8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佈關於《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該《辦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辦法》顯示,辦理積分入戶人員應當向市公安部門提出入戶申請,其積分資訊統一納入深圳市積分入戶資訊庫,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積分入戶指標由居住情況、參加社會保險年限情況、 見義勇為、負面行為、違法行為等指標組成,入戶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累計積分。
《辦法》指出,申請積分入戶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年齡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擁有深圳市合法産權住房 連續滿5年,或合法租賃住所年限 連續滿5年;依照法律法規正常繳納深圳市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年限累計滿5年;無刑事犯罪記錄,且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積分指標則明確:擁有深圳市合法産權住房,每滿1個月積1分;在深圳市租賃住房,每滿1個月積0.2分;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1個月積 0.3分。
此外, 獲得市級以上 (含市級)見義勇為表彰的,可以直接+30分。以配偶房産(或本人與配偶共有房産)申請入戶的,夫妻結婚時間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應連續滿2年且婚姻仍在存續期內。入戶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允許申請同步隨遷入戶。
負面行為指標方面,制定負面行為清單,列明存在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嚴重行為、存在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嚴重行為、存在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行為等3大類15項負面行為,如有清單中任一行為的,一次性扣200分;違法行為指標方面,有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記錄的,或3年內在深圳有行政拘留記錄的,均一次性扣300分。
在隨遷入戶方面,最新辦法對以配偶房産(或本人與配偶共有房産)申請入戶的情況增加了有關約束條件,要求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婚姻仍在存續期內,且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往前計算,夫妻婚姻關係連續滿兩年。同時,此前要求入戶申請人落戶後再申請未成年子女隨遷,而在最新辦法中,入戶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則可申請同步隨遷入戶。
在穩定居住積分規則方面,將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兩項指標只能選擇一項進行積分,調整為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均可積分,但相同時間段內的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積分不能累加。將僅可選擇一套目前擁有或者曾經擁有的自有房屋積分,調整為目前或者曾經擁有的自有住房均可累計積分,擁有一套以上的,相同時間段的積分不能累加。
是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中國網旗下地産頻道,是國內官方、權威、專業的國家重點新聞網站。
中國網地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