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最高法:支援保障相關部門防範應對房地産項目逾期交付風險
來源:澎湃新聞 2022-01-17 07:59:57
據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1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在依法保障建設工程領域中小微企業和農民工合法權益方面,《指導意見》提到,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和工資保證金賬戶內資金依法審慎採取保全、執行措施,支援保障相關部門防範應對房地産項目逾期交付風險,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
《指導意見》還提到,凍結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應當及時通知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除當事人申請執行因建設該商品房項目而産生的工程建設進度款、材料款、設備款等債權案件外,在商品房項目完成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前,對於監管賬戶中監管額度內的款項,不得採取扣劃措施,不得影響賬戶內資金依法依規使用。除法律另有專門規定外,不得以支付為本項目提供勞動的農民工工資之外的原因凍結或者劃撥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和工資保證金賬戶資金;為辦理案件需要,人民法院可以對前述兩類賬戶採取預凍結措施。
對於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及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上,最高法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提到,一是建立“綠色通道”,各地法院就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建立快立快審快執“綠色通道”。考慮到農民工在中小微企業就業相對集中,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問題往往與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緊密聯繫在一起。如果不能快速解決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問題,中小微企業可能無力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儘快實現農民工工資債權的目的也難以實現。為此,《指導意見》規定將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一併納入“綠色通道”。
二是強化在訴訟中對中小微企業平等保護措施。充分考慮中小微企業的實際情況,依法對其進行訴訟引導和釋明,加大依職權調取證據的力度,切實查清案件事實,防止一些中小微企業在市場交易中的弱勢地位轉化為訴訟中的不利地位,努力實現程式公正與實體公正相統一。對於受疫情等因素影響直接導致中小微企業合同履行不能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對其明顯不公的,依法適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規則,合理劃分責任,變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一些單位和大型企業就拖欠賬款問題,迫使中小微企業接受不平等條件,達成與市場價格明顯背離的以物抵債協議或者約定明顯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條件,中小微企業以顯失公平為由請求撤銷該協議或者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三是《指導意見》旗幟鮮明地禁止查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和工資保證金賬戶。對房地産預售資金賬戶採取查封措施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監管部門,並不得影響賬戶資金專款專用。切實保護商品房購買者、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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