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海南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並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為海南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打下堅實基礎。
《方案》明確,要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便利人口社會性流動,提升人力資源服務品質。
實行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全島統一的居住證制度。放開放寬落戶限制,開展全島同城化戶口登記通辦試點。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優化配置基本公共服務。對接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建立社保關係轉移“一次申請、全程代辦”制度。持續推進異地就醫結算工作,實現“跨省通辦”“一碼通行”。
深入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一窗口”建設方案》。完善海南創新人才流動便利機制。完善國際人才引進和服務體系,積極開展國際人才服務管理改革試點,實施境外職業資格認可制度。加快推進中國海南人力資源服務産業園(海口分園、三亞分園)、中國三亞旅遊人才市場、中國(海南)留學人員創業園等重點園區建設。
《方案》指出,在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將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建設用地市場機制,開展補充耕地指標跨市縣交易。
改進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完善年度建設用地總量調控制度。深化産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加強重點項目、民生領域和鄉村産業發展用地指標保障。落實“增存掛鉤”機制,完成閒置土地處置目標任務。依法下放用地審批許可權。有序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資訊開放共用。
探索增加混合産業用地供給,推行以“極簡審批+對賭協議”為核心的標準地制度改革。積極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抵押融資政策,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盤活閒置土地。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統一交易規則和交易平臺,推動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同地同權”。
分類實施建設項目補充耕地省級統籌,對符合條件的省重點基礎設施和重點園區産業項目,完善耕地佔補指標統籌保障機制。健全全省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體系,做好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管理。
加強重點商品市場價格監管,建立價格監測和價格監管聯動機制,加強對重要民生商品和資源性産品價格監測。完善醫療、教育、旅遊、餐飲等重點行業價格行為規則,健全節假日市場價格監管制度。整合省屬部門和市場機構對重點市場的調查監測資源,建立價格監管智慧支撐平臺,及時對接相關監管部門。
強化要素市場交易監管。升級“機器管規劃”平臺,建立過程監督和留痕制度。修訂完善交易場所監管規則,規範交易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提升,建設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一張網”。加快健全土地市場信用監管機制,建立健全土地二級市場動態監測監管機制。綜合運用智慧監管技術,加強網路交易監管。
此外,《方案》指出,要完善依法平等保護産權制度,依法懲治侵犯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合法權益等相關犯罪。完善産權保護制度體系,加快建立數據産權基礎制度和規範。建立健全省屬國有産權保護和交易制度體系。全面清理對不同所有制經濟産權區別對待的政策措施。
要健全産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加大行政執法監督與協調力度,建立健全涉産權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常態化機制和涉政府産權糾紛治理長效機制。落實海南省罰沒物品處理相關規定,健全侵權假冒商品處置制度。推動建立跨部門涉案財物集中管理資訊平臺,健全涉案財物審查和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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