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訊(實習記者 鹿楊)北京市發改委近日宣佈,11月30日起,本市將下調經濟合同公證、房産繼承贈與和遺贈公證這兩項公證服務收費標準,改進政府定價方式,並同時限定最高費用總額,預計年減輕社會負擔1900萬元。
按照國家要求,結合近年來房産價值上升情況,相關公證事項由原按房産受益額比例計價調整為按房産面積計價,每建築平方米最高不超過80元。以商品房繼承公證為例,一套單價2.72萬元/平方米、建築面積121.14平方米的商品房辦理繼承公證,按原標準應交納1.79萬元,按新標準應繳納9691.2元,降幅46%。
兩項公證收費均增設了“天花板”價,規定單套居民房産辦理上述公證事項公證費用總額不得超過1萬元,規定單件證明經濟合同、協議公證事項公證費用不得超過1萬元,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公證費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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