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怎麼定?武漢:擬不高於市場價85%
來源:中新經緯 2021-09-10 06:55:39
8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網站發佈了《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為30-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單套房屋建築面積原則上不超過70平方米;租金按不高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5%評估確定。
具體來看,《意見稿》明確,在武漢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且無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符合武漢市人才租賃房承租條件的對象均可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為30-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單套房屋建築面積原則上不超過70平方米,並配套基本生活設施。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按不高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5%評估確定。在滿足需求的情況下,可按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面向社會出租。
《意見稿》要求,産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佔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築面積佔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於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鼓勵將産業園區中各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或建築面積集中起來,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對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願的前提下,可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中心城區新建商品住房,按照不低於住宅面積6%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再配建公租房、大學畢業生租賃房、市場租賃房等其他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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