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房山區住建委發佈了:關於面向房山區具有保障房資格的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殘等特殊困難輪候家庭開展公共租賃住房專項配租工作的公告:
根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京建法〔2011〕2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現將剩餘房源面向房山區低保(含分散供養的特困家庭)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家庭;重度殘疾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成年孤兒(持有兒童福利證);市級有關部門認定的見義勇為家庭,上述優先配租家庭,採取“快速配租”的方式進行專項配租,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況
本次配租共涉及10個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屬於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産權項目6個,區自持産權項目4個,可配租房源374套,其中:大套型97套、中套型80套、小套型197套。
在配租過程中如有新騰退等原因産生的房源將一併納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戶型以實際交付入住房屋戶型為準,面積和租金價格最終以申請家庭與産權單位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二、意向登記
(一)配租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式獲得保障性住房備案資格,且尚未配租保障性住房的房山區低保家庭(含分散供養的特困家庭)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家庭;重度殘疾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成年孤兒(持有兒童福利證);市級有關部門認定的見義勇為家庭。
本次配租家庭分為第一序列優先家庭,第二序列優先家庭。
第一序列優先家庭:1.低保家庭(含分散供養的特困家庭),申請家庭須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含分散供養的特困家庭);2.低收入家庭,申請家庭須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3.患大病家庭(範圍包括: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心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申請家庭須持有本市二級及以上醫保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4.重度殘疾家庭(範圍包括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視力殘疾人;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三級的智力殘疾人;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三級的精神殘疾人),申請家庭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5.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家庭須持有《北京市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卡》。
第二序列優先家庭:1.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2.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3.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4.成年孤兒須持有(兒童福利證);5.市級有關部門認定的見義勇為家庭。
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人口、住房、收入發生變化,未如實申報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標準的,不得進行意向登記。
一個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已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參加本次配租活動。
(二)登記時間
2021年5月6日上午10:00 至5月8日下午17:00(3天)
登記結果僅針對本次配租工作,登記時間截止登記系統將自動關閉。
(三)登記方式
本次意向登記工作,採取網路登記的方式。申請家庭可採取以下兩種登記方式:
1.自行登記:申請家庭自行登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官網(http://www.bphc.com.cn/),點擊“業務辦理”—“快速配租”—“登記”按鈕進入登記系統界面,並按照相應提示進行操作。(快速配租系統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2.協助登記:對於不熟悉電腦操作或網路辦理意向登記存在困難的家庭,也可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備案通知單原件到原申請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員協助進行網路登記。
特別提示:
1.此次登記通過系統自動採集家庭資格資訊,如申請家庭資格正在變更或正在進行其他住保業務可能無法正常註冊登記。如滿足上述條件的家庭不能註冊或註冊成功後系統顯示家庭資訊和實際不相符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攜帶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備案通知單原件,到原申請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員協助進行網路登記。
2.如不清楚備案編號的家庭可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http://zjw.beijing.gov.cn/),點擊首頁裏的“住房保障”—審核分配裏的“備案結果查詢”輸入主申請人的“姓名” “身份證號”選擇“房山區”進行查詢;或申請人到原申請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窗口查詢。
(四)登記原則
登記家庭應在保障性住房備案資格規定的配租套型標準內選擇唯一套型(如大套型、中套型、小套型)進行意向登記。保障性住房規定的配租套型標準為:
此次意向登記不針對指定項目進行登記,不允許升檔、降檔登記。一經登記,即視為申請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記套型的登記結果在上述項目中選租對應套型的房源。
(五)登記線下確認
申請家庭在完成網路登記後,須于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法定節假日除外)需攜帶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前往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窗口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含分散供養的特困家庭),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或《北京市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卡》,或《大病診斷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兒童福利證》或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市級有關部門認定的見義勇為家庭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確認(審原件留複印件),逾期未提交相關證件或提交證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本次登記結果無效,不能參加本次選房。
(六)排序規則
1.第一序列優先家庭排序原則
第一序列優先家庭中,具體排序原則如下:
(1)備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備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後;
(2)備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記時間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記時間晚的家庭排序在後。
2.第二序列優先家庭具體排序原則如下:
(1)備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備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後;
(2)備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記時間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記時間晚的家庭排序在後。
每當有新的申請家庭登記成功後,登記系統將會按照以上排序原則更新排序順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記操作的時刻獲得的順序並不代表最終的登記順序。最終的選房順序號以區住房城鄉建設委經資格審核後公佈的選房順序號為準。
(七)意向登記排序結果公示
意向登記工作結束後,意向登記家庭登記名單將於2021年5月10日,在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三、配租資格審核
街道(鄉鎮)保障管理部門將對參加此次意向登記的申請家庭是否屬於本批次配租對象進行審核。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對街道(鄉鎮)保障管理部門認定的屬於本批次配租對象範圍家庭進行資格復核,根據意向登記家庭登記名單將屬於第一序列優先家庭列入第一序列,屬於第二序列優先家庭列入第二序列,進行重新排序,産生最終選房順序號。復核結果擬於2021年7月底前在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復核通過的家庭進入選房程式,復核不通過的家庭(含認定為不屬於本批次配租對象的家庭或逾期未提交復核材料的家庭)不再通知選房,本次登記順序號作廢。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家庭,可向原申請街道(鄉鎮)保障管理部門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諮詢。(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四、選房入住
(一)選房規則
本次選房工作按照“第一序列優先家庭先選房,第二序列優先家庭後選房”的原則組織。第一序列優先家庭按排版序號選房完成後,由第二序列優先家庭按排版序號進行選房。資格復核不通過家庭(含認定為不屬於本批次配租對象的家庭或逾期未提交復核材料的家庭),其登記順序號作廢,由下一家庭遞補選房。
(二)選房安排
本次選房工作由産權單位(運營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具體選房時間、地點以發放的《選房通知單》為準。請各登記家庭保持通訊有效、準確、暢通。
(三)簽約入住
産權單位(運營單位)按項目分批次為通過資格復核且符合選房原則的家庭安排辦理入住手續,未通過資格復核的家庭,此次選房視為無效,産權單位不予為其辦理入住手續。具體時間、地點以産權單位(運營單位)通知為準。
特別提示:
申請家庭未在選房期間內選房或簽訂租賃合同,視同放棄一次配租資格,可繼續輪候。同一家庭只能放棄兩次配租資格,超過兩次終止保障性住房備案資格。
五、租金補貼
(一)承租公租房的申請家庭,按照公租房項目租金標準及有關政策繳納租金。獲得公租房租金補貼資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額交納租金,後按月發放租金補貼。
(二)承租家庭符合《關於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號)所規定的條件的,可以申請租金補貼。申請租金補貼的家庭,可向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三)公租房租金補貼建築面積上限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築面積超過補貼面積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於上限的,按實際承租建築面積取值。
六、其他
北京市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本次配租組織工作,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負責本次配租工作的具體實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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