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董添)4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對外發佈關於《促進建築業和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提出企業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受讓人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繳納不低於50%的土地出讓價款,餘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通知》提出要合理調整監管措施,包括調整預售許可工程形象進度要求、調整預售監管資金比例和撥付節點、調整土地競買保證金比例。?
《通知》指出,要合理確定項目工期。疫情防控導致工期延誤,屬於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施工合同工期應予以順延,嚴禁盲目壓縮合理工期,確保工程品質和安全。順延時間除從2020年1月24日起至項目獲批復工之日止外,原則上還應增加不少於15天的施工現場準備期。項目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趕工的,趕工天數超出剩餘工期10%的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明確相關人員、經費、機械和安全等保障措施,並經專家論證後方可實施,相應的趕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建築行業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強行業用工保障、加大金融信貸支援、完善工程款支付體系、推行資金替代機制、合理分擔疫情損失、保障物資材料供應、合理確定項目工期、加大項目招投標支援力度、支援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優化營商環境、加強品質安全管理等舉措。
同時,支援企業加快復工復産,包括保障土地供應、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容缺辦理規劃審批手續。另外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履約監管方式並加強企業復工復産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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