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的消費者發現個人房源資訊在沒有徵得業主同意下變為仲介房源;31%的消費者發現仲介冒充業主發佈個人房源;32%的消費者發現房源圖片模糊或誇張……昨日,廣東省消委會發佈2019年房地産仲介服務調查結果,揭開“房地産仲介服務十大消費潛規則”,其中房源資訊不實、執業不規範、總體服務品質偏低、誠信問題較多、個人資訊洩露風險高等問題尤為突出。
記者從廣東省消委會了解到,廣東省消委會結合中消協“信用讓消費更放心”消費年主題,在今年5-9月期間,組織開展了2019年房地産仲介服務專項調查暨“挑戰房地産仲介服務潛規則”活動,主要通過網路問卷調查與志願者體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並綜合形成調查報告。
調查結果顯示,逾5成受訪者對房地産仲介服務滿意度評價一般或不滿意,反映出消費者對房地産仲介服務總體滿意度不高。綜合調查和體察情況分析,主要由四方面比較突出的問題造成。
問題一:房源資訊不實
1.發佈虛假房源。房源價格顯著低於市場、圖片模糊或誇張、仲介推搪房子不能看等多項問題均佔比三成左右。
2.房源資訊描述與實際不一致。房源照片、地點、裝修佈置等資訊與實際不符。
3.仲介擅自發佈個人房源或冒充業主。41%受訪者反映個人房源資訊在沒有徵得業主同意下變為仲介房源,31%受訪者反映仲介冒充業主發佈個人房源。
問題二:執業不規範
根據相關部門規定,仲介從業人員服務時應當佩戴工作牌,而體察中逾5成仲介沒有做到這一點。同時,志願者發現仲介收費名目標準不一。如絕大部分仲介收取的買賣佣金比例在成交價格2.5%以下,但有3家仲介表示收取3%。
問題三:總體服務品質偏低,誠信問題較多
1.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服務意識比較淡薄。志願者反映部分仲介對業務不熟悉,存在不守時、擅自變更負責人員、獲知客戶沒有購房指標後服務態度變差等問題。
2.缺乏職業行為道德規範。受訪者表示仲介存在故意隱瞞房屋情況(55%)、故意隱瞞限購政策(38%)、誇大貸款政策(37%)、賺差價(31%)、收取高額雜費(30%)等一系列不誠信行為。
調查和體察還發現,超九成消費者遇到仲介違法違規行為,包括:製造“陰陽合同”規避稅費或獲取高額貸款、誘導或協助提供虛假購房證明材料、設置不合理格式條款等。在調查中,有27%的消費者反映遇到仲介表示製作“陰陽合同”規避稅費或獲取高額貸款。
另外,為防止“跳單”,在看房前不少仲介要求消費者簽署《看房確認書》或《看房協議》,其中協議中設有不合理的格式條款。主要包括“看房後指定時間內只能選擇該仲介公司完成該單位的交易,不能選擇其他仲介機構,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條款(佔78%)、“指定時間內不能與房主私自交易,否則需支付違約金”條款(佔62%)。
問題四:個人資訊洩露風險高
體察結果顯示,15名體察志願者中有6名個人資訊直接遭外泄,其中1名志願者在兩周內共接到12個不同房産仲介的推銷,1名志願者表示剛在平臺上完成註冊,馬上就有仲介致電推銷。
廣東省消委會認為,房地産仲介服務行業個人資訊洩露的主要風險點包括:
1.掌握大量消費者個人資訊。為方便聯繫,消費者都會留下聯繫方式給仲介,註冊線上房地産仲介服務平臺也需要提供個人資訊。
2.對消費者個人資訊管理不嚴。體察發現,近5成的仲介表示能通過公司內部系統看到所有客戶個人資訊。在註冊平臺時,志願者也發現,線上房地産仲介平臺的《隱私政策》都會列出把個人資訊共用給合作夥伴等相關內容。
3.仲介服務平臺未盡告知消費者個人資訊用途的責任。體察發現,雖然大多數仲介服務平臺有指定相關個人隱私政策,但大多為默認勾選,未盡向消費者做出説明和明確警示的責任。
1.虛假低價房源引客,乘機開展業務推銷;
2.營造熱銷假像,誘導倉促成交;
3.定金收取設陷阱,兩頭忽悠做文章;
4.服務收費不透明,“其他費用”花樣新;
5.個人資訊遭洩露,騷擾電話接不完;
6.違規變通辦假證,風險損失客戶擔;
7.房價優惠藏貓膩,變相漲價是目的;
8.解押房貸套路多,遊説賣家借“高利”;
9.《看房確認》要簽名,霸王條款很鬧心;
10.全權委託本信任,恣意妄為損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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