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試點5年 “以房養老”為何不叫座?
據新華社電 2014年,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4個城市啟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8年7月,銀保監會將反向抵押保險擴大到全國範圍開展。
現狀:有效保單僅126件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反向抵押保險業務總體運作平穩,為老年人提供了存量資産轉換為養老資源的選擇,讓投保老人得到了實惠,是我國首個形成一定規模的“以房養老”金融産品。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8月末,反向抵押保險期末有效保單126件,共有126戶家庭186位老人參保,參保老人平均年齡71歲;每人平均月領7000余元,最高一戶月領養老金超過3萬元。目前,共有幸福人壽、人民人壽2家公司開展反向抵押保險業務。
幸福人壽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負責人趙水龍説,幸福人壽“以房養老”試點以來,投保者中有一半是無子女家庭或失獨老人,這項業務解決了老年人居家養老、增加收入、終身年金三大核心問題。
“以房養老”推廣“難”,首先難在傳統觀念的束縛。中國老年人習慣養兒防老,資産後傳,改變這個觀念需要過程。
破解:管控風險 銜接需求
“以房養老”業務複雜,跨了很多行業,存續時間長,需要承擔很多風險。除傳統的長壽風險和利率風險以外,還增加了房地産市場波動風險、房産處置風險、法律風險等,風險因素更為複雜,風險管控難度較大。
經濟社會環境也是一大挑戰。反向抵押保險業務環節複雜,涉及房地産管理、金融、財稅等多個領域,需要多部門協作推進相關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地。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保險公司需強風險預判和管控,在産品設計中合理平衡消費者預期和房産增值潛力,有效管控房價波動風險和定價風險。同時支援商業保險機構積極探索創新,將反向抵押保險的養老金給付與醫療、護理、家政等服務需求相銜接,提升客戶體驗。
流程
擁有房屋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其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居住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繼承人向保險公司償還老人所領取的給付金本金及其5%複利,就不影響房屋的合法繼承。
案例
75歲的康錫雄和老伴是國內保險版“以房養老”首單客戶,他們近85平方米住房的有效保險價值約為274.4萬元,每月共同領取養老金9118.12元。“生活變化是天翻地覆,現在睜開眼就想著怎麼花錢。”他們去年剛結束港澳遊、德國遊、北歐四國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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