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省住建廳通報10起典型違法案件
昨日,河北省住建廳對外公佈了今年第六批10起典型違法案件,涉及承德市高新區、滄縣、邯鄲大名縣、石家莊靈壽縣等地多個房地産開發項目,有的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就擅自開工,有的房地産企業未取得相應資質便開發建設,其中一家企業被開出近140萬元的罰單。
承德市高新區馮營子鎮馮營子村村民委員會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案。該單位建設的馮營子村城中村改造回遷安置項目1#、2#、3#、13#、14#樓及車庫基礎灌注樁工程,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罰款22.56萬元。
滄州德發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案。該企業在滄縣建設的羅湖·四季花語項目11#樓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罰款62.788萬元。
邯鄲大名縣名隆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案。該企業在大名縣建設的名隆世家(紅郡豪庭)項目1#-3#樓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罰款139.9萬餘元。
滄州市晨輝電子有限公司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案。該企業在滄州市建設的機動車檢測電子設備生産製造項目産品實驗車間、産品品質檢測中心工程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罰款8.08萬元。
石家莊高川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擅自施工案。該企業在無極縣建設的理想城項目,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擅自施工,罰款3萬元。
靈壽縣錦蓬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無資質開發建設案。該企業在未取得房地産開發資質等級證書的情況下,擅自在靈壽縣開發建設了文體佳園項目,罰款5萬元。
邢臺巨業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違法預售商品房案。該企業在邢臺市開發建設的順德誠上誠項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向買受人收取定金,對其作出警告、責令改正並罰款2.99萬元的行政處罰。
另外3起分別是:河北大川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未採取防治揚塵污染措施案,辛集市大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未採取防治揚塵污染措施案,河北辛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未採取防治揚塵污染措施案。(記者 馬冬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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